◎施生旭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创新是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支撑。要坚持把科技特派员制度作为科技创新人才服务乡村振兴的重要工作进一步抓实抓好。乡村振兴,本质上是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过程,人才振兴是支撑,科技创新是动力。进入新发展阶段,乡村高质量发展面临新形势、新要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需进一步完善科技特派员制度体系和政策环境,进一步发展壮大科技特派员队伍,把创新的动能扩散到田间地头,为乡村高质量发展赋能。
制度推进面临诸多困境
作为推动农村发展的重要机制创新,科技特派员制度推行20多年来,坚持以服务“三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科技人才为主体、以科技成果为纽带,在推动乡村振兴发展、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中取得显著成效。然而,科技特员派制度在服务乡村振兴方面,仍存在如下困境:
一是科技特派员制度管理选拔、考核和激励机制不够完善。表现为选派方式不够丰富多样,选派渠道主要来自高等院校与科研院所,其他单位选派渠道不够充分;各级科技特派员的聘任与管理办法还不完善,各地区科技特派员财政经费支持力度存在地区发展不均衡,绩效评价与激励政策有待进一步健全。
二是对科技特派员的服务内容认识不够全面。现有的科技特派员的工作主要集中在技术推广与应用,服务领域主要为农业种养殖行业,在农村食品加工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和现代农业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拓展。
三是科技特派员服务未能有效满足乡村振兴多元化需求。现有的科技特派员队伍在农产品营销与电商服务、乡村法律咨询与服务、乡村规划与治理等方面的服务还不够充分。各地区服务乡村发展的科技特派员队伍以个人和单领域团队为主,多区域、多部门、多学科、多技术融合的科技特派团还有待进一步发展。
制度创新赋能乡村高质量发展
进入新发展阶段,乡村高质量发展面临新形势、新要求,科技特派员的工作有了新使命、新担当,在实现全方位推动乡村高质量发展超越中,科技创新人才大有可为。完善科技特派员制度体系和政策环境,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重点发力。
一是构建科技特派员制度赋能乡村振兴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创新科技特派员制度,为推动乡村振兴提供人才要素资源,充分发挥科技特派员群体的作用,不断解放乡村地区的旧思维与旧理念,激发乡村创新创业创造活力。通过完善实现科技特派员自上而下的选派、自下而上的荐认和上下结合遴选等多种途径方式,拓宽科技特派员的选派渠道,从高等院校与科研院所等传统选派单位向具有科技创新人才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部门延伸推进,积极引导和激励大学生、离退休技术人员、企业生产经营者、农村致富带头人等广大群体人员加入科技特派员队伍。不断创新完善各级科技特派员的聘任与管理办法,提高科技特派员财政经费支持力度,建设科技特派员之家,健全科技特派员管理考核制度和激励机制,营造科技特派员服务于乡村振兴的良好氛围,激发科技特派员的新动能,把创新扩散到田间地头。
二是持续发挥科技特派员在推进数字乡村战略方面的优势。围绕乡村振兴的总要求和需求,不仅要让科技特派员为乡村产业发展服务做贡献,还要将产业服务领域从农业种养殖行业向农业食品加工等乡村产业进行拓展。不断优化科技特派员线上服务平台,通过科技特派员的传播,让互联网、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要素不断向农村流动,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一批科技特派员示范点,打造一批现代农业产业集群,构建科技特派员全方位、全产业链服务乡村振兴的新格局。
三是进一步创新完善科技特派员制度服务乡村全面振兴的机制。创新完善个人科技特派员、法人科技特派员、团队科技特派员等类型,不断壮大科技特派员队伍。改变传统的单区域、单部门、单学科、单技术的个别科技特派员服务方式,向区域联动、部门协同、学科交叉、技术融合的科技特派团发展。有效发挥科技特派员制度在全方位赋能推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形成学科发展、技术创新与产业振兴的良性循环,不断打造具有区域地理优势的农产品品牌,构建乡村可持续发展机制。进一步拓展科技特派员制度经验应用于乡村振兴各个方面所起的积极作用,充分发挥科技特派员的各方面优势,激发科技特派员融入乡村治理的积极性,推动乡村高质量发展。
(作者系福建农林大学行政管理系主任、福建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自然资源管理研究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