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1月05日 星期二
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
——专访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
本报记者 操秀英

    国家知识产权局与国家统计局近日联合发布的《2019年全国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数据公告》显示,2019年,全国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为114631亿元,比上年增长7.0%(未扣除价格因素)。我国专利密集型产业规模保持平稳增长,体现了我国经济结构优化、增长动能转换的新进展,反映了创新驱动发展的新成效,专利密集型产业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对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如何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推进我国从知识产权引进大国到知识产权创造大国转变?科技日报记者就此专访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

    记者:《建议》提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大幅提高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成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从国家战略高度和进入新发展阶段要求出发,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您认为总书记为何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到如此重要的高度?

    申长雨:2020年11月30日,中央政治局就加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举行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并发表重要讲话,为新时代全面加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这与十九届五中全会要求一以贯之。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部署推动了一系列改革,出台了一系列重大政策、行动、规划,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坚决依法惩处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引领我国知识产权事业不断发展,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知识产权发展之路,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了历史性成就,有力支撑了经济社会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系高质量发展,关系人民生活幸福,关系国家对外开放大局,关系国家安全。这“五大关系”,深刻阐释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时代内涵和战略意义,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促进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当前,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在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对落实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

    记者:新的国内国际形势对知识产权工作提出哪些挑战?

    申长雨:面向新时代、新发展阶段,我们要着眼“两个大局”,结合国家创新发展需要和国际竞争形势,深刻认识新的国内国际形势对知识产权工作提出的新挑战、新要求,始终沿着党指引的方向前进。

    从国内看,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就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战略部署,这需要知识产权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深刻指出,当前我国正在从知识产权引进大国向知识产权创造大国转变,知识产权工作正在从追求数量向提高质量转变,为我们清晰指明了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所处的历史方位和接续奋斗的方向。

    从国际看,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大流行使这个大变局加速演进。科技创新是其中一个关键变量。我们要于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必须向科技创新要答案。知识产权制度作为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已成为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支撑和掌握发展主动权的关键所在。

    所以,我们要认清我国知识产权工作的形势和任务,总结成绩,查找不足,提高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方面,为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记者:据了解,我国正在制定知识产权“十四五”规划和知识产权强国战略纲要,能否介绍一下这方面情况?其中对知识产权保护又有什么样的考虑?

    申长雨:按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在牵头制定“十四五”时期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以及面向2035年的知识产权强国战略纲要,这将是指导我国未来一段时期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认真研究制定“十四五”时期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明确目标、任务、举措和实施蓝图的重要指示,国家知识产权局加快推进规划制定,谋划一批重点工程和项目。目前,该规划已经完成地方层面的征求意见工作,并进行了多轮修改。后续还将进一步加大力量投入,精雕细琢,确保制定一个符合中央要求、满足群众期待、体现时代特点的高质量规划。

    在制定知识产权强国战略纲要过程中,我们重点考虑要紧紧围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奋斗目标,准确把握知识产权工作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的角色定位,针对知识产权事业发展面临的国内外发展环境和问题挑战,谋划好知识产权事业未来15年的远景规划,确保同国家2035年远景目标相协调、相一致。在具体举措上,我们坚持高质量发展思路、高标准保护方向、高效益运用目标,推出一系列创新举措,有力支撑国家发展目标的实现。

    记者:未来一段时间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点是什么?

    申长雨:习近平总书记在重要讲话中,就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作出了六个方面重要指示,为我们做好下一步工作明确了方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树立系统观念,把握工作重点,抓住关键环节,做到统筹推进、一体落实。

    一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顶层设计。也就是刚才谈到的,要制定出台“十四五”时期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做好与国家“十四五”规划、区域和行业重大发展战略的有机衔接。配合做好《知识产权强国战略纲要》的印发实施,强化纲要实施的协同联动。大力实施专利质量提升工程,促进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加强技术储备。

    二是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法治化水平。加快修订专利法实施细则,推进商标法修改论证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修订,做好地理标志立法调研。研究制定大数据、人工智能、基因技术等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规则。推动审查授权标准、侵权判断标准、行政执法标准和司法裁判标准的有机统一,加强专利、商标行政执法业务指导,更好发挥行政执法保护作用。

    三是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高标准落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构建大保护工作格局。持续提升知识产权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建立和完善专利、商标全流程审查质量管控机制,提升审查授权确权质量,强化源头保护。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化、智能化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保护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推动知识产权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

    四是深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制机制改革。落实好中央关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一系列改革部署,做到系统集成、协同推进、确保实效。适当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中央事权,充分调动地方工作积极性。配合市场监管总局做好知识产权领域的反垄断工作,防止知识产权滥用,促进创新要素自主有序流动、高效配置。

    五是统筹推进知识产权领域国际合作和竞争。积极参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框架内的多边事务,进一步提升我国在知识产权国际事务中的话语权、影响力。推动完善知识产权及相关国际贸易、国际投资等国际规则和标准。研究疫情防控下的“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新机制新模式。全面落实《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知识产权章节,落实好中欧、中法地理标志协定。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推进中美经贸协议知识产权相关条款的落实。加大知识产权对外宣传,讲好中国知识产权故事,展示文明大国、负责任大国形象。

    六是维护知识产权领域国家安全。实施好《知识产权对外转让有关工作办法(试行)》,健全知识产权对外转让审查制度,加强对涉及国家安全的知识产权对外转让行为的管理。加快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建设运行,加强我国企业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和维权援助,有力应对知识产权领域国际竞争,坚决维护国家发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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