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8月25日 星期二
“负面清单”持续做减法 提振外商投资信心
本报记者 刘园园

    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了《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自7月23日以来,2020年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已正式施行一个多月。

    2020年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出台的背景是什么?有哪些主要开放措施?制定该负面清单的主要考虑有哪些?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解读。

    连续三年修订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

    “2019年出台的《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在法律法规层面正式确立了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统一列出禁止或限制投资的领域,负面清单之外给予外商投资国民待遇。”谈及2020年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出台的背景,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说。

    据介绍,我国在2017年—2019年连续3年修订全国和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限制措施分别由93项、122项减至40项、37项,在金融、汽车等行业领域推出了一系列重大开放举措。

    2017年—2019年,在全球跨国投资连续下滑的背景下,我国吸引外资分别达1363亿美元、1383亿美元、1412亿美元,稳居世界第二位。

    “制定2020年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总的方向是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全面开放,以高水平开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主要考虑包括扩大外资市场准入,推进制度型开放,负面清单只做减法、不做加法,发挥自贸试验区扩大开放试验田作用,在扩大开放的同时维护国家安全。

    与去年相比,新版负面清单又缩减

    “与2019年版相比,2020年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进一步缩减,提高了服务业、制造业、农业开放水平。”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说。

    该负责人介绍,其中,全国负面清单由40条减至33条,压减比例17.5%,还有2条部分开放;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由37条减至30条,压减比例18.9%,还有1条部分开放。

    一方面,加快服务业重点领域开放进程。例如,在交通运输领域,取消禁止外商投资空中交通管制的规定,同时调整了民用机场条目的规定。另一方面,放宽制造业、农业准入。其中,在制造业领域,放开商用车制造外资股比限制,取消禁止外商投资放射性矿产冶炼、加工和核燃料生产的规定。

    此外,继续在自贸试验区进行开放试点。在全国开放措施基础上,自贸试验区继续先行先试。例如,在医药领域,取消禁止外商投资中药饮片的规定。

    二季度以来,我国利用外资形势回稳

    “经过疫情的考验,各国的投资者会更加深刻地体会到,中国推动更高水平开放的脚步不会放缓,中国利用外资的政策不会变,中国为各国企业在华投资兴业提供更好服务的方向不会变。”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据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袁达介绍,今年二季度以来,随着我国疫情防控成果进一步巩固,复工复产达产全面推进,我国利用外资形势明显回稳。

    “上半年,我国实际利用外资679.3亿美元,同比下降4%,其中,二季度增长5.1%,增速比一季度回升17.9个百分点。”袁达说。

    袁达还介绍,中国欧盟商会今年6月发布的报告显示,65%的企业将中国作为最重要或前三大投资目的地,48%的企业对在华收入增长持乐观态度,均较上年上升3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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