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8月05日 星期三
日着手修改“安保战略” 欲获国际认同需坚持和平主义
孙晔飞
美国国务院近日批准对日本出售105架F-35“闪电-2”隐形战斗机。图为F-35“闪电-2”隐形战斗机。
图片来源:美国国防部官网

    军评天下

    近日,日本《东京新闻》刊发社论,称日本政府已经开始着手修改国家安全保障战略(以下简称“安保战略”)。该战略是2013年12月,由安倍内阁首次制定的战略性文件。文件模仿美国国家安全战略,确定了未来十年日本外交和安全的基本方针。“安保战略”与“防卫计划大纲”“中期防卫力整备计划”一起,被称为日本的“安保三箭”,构成了日本防卫政策的基石。

    由于撤销了部署陆基“宙斯盾”反导系统的计划,为了填补因此导致的威慑力真空,日本政府认为有必要修改“安保战略”,掌握对敌基地攻击的能力。

    事实上,从2013年“安保战略”通过之日起,日本就不断地对这一战略进行调整,包括战略指导方针从“主动防卫”转向“先发制人”,军力建设由自卫转向攻防兼备,甚至还组建了“宇宙作战队”,打算将武力扩张到外层空间。

    这期间,日本还成立了专业夺岛部队“水陆机动团”。从武器装备上看,日本一方面积极改造直升机护卫舰“出云”号;另一方面,则从美国购买V-22“鱼鹰”倾转旋翼机、垂直起降型隐身战机F-35B、RQ-4“全球鹰”无人机等等,为情报收集、监视警戒积极准备。

    就在近期,美国国务院还批准对日本出售105架F-35“闪电-2”隐形战斗机、110台普惠F135发动机及相关电子战和通讯系统、自主后勤信息系统、训练设备、红外曳光弹、软件集成备件和维修零件等,装备总价值约230亿美元。一旦这105架F-35战机到位,日本自卫队的F-35总数将达到147架,成为拥有世界上第二大F-35机群的军事力量。

    其实,纵观日本的“安保战略”,核心主旨就是“基于国际协调主义的积极和平主义”理念。“安保战略”近些年进行了屡次修改,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首先是要在整体上强化日本的防卫能力,包括完善防卫体制,增强国土警备以及海洋监视能力等;其次要深化日美同盟,以及发展同东盟、澳大利亚及韩国的战略合作关系;三是重视应对作为国家安全新课题的网络攻击以及太空安全利用;四是修改“武器出口三原则”,不断建立新的关于武器出口管理的政策文件。

    可以预见,这次安倍政府意图修改的重点应该主要集中在进一步解禁“集体自卫权”方面。1956年3月,时任首相鸠山一郎曾经就日本遭受导弹攻击的情况作出过这样的答辩:“宪法的精神不是让我们坐以待毙,只要认定没有其他可以借助的手段,攻击导弹发射基地在法理上是有可能被认定为属于自卫范畴的。”不过,历届日本政府因种种原因并未将“拥有攻击敌方基地能力”白纸黑字写进正式的防卫政策文件。2018年修订防卫大纲之际,日本自民党内就有人提出“对敌基地反击能力”,指的是日本在受到攻击后,为防止遭到第二波攻击而对敌方基地进行反击。

    值得关注的是,战后《日本国宪法》第二章第九条规定:日本国民衷心谋求基于正义与秩序的国际和平,永远放弃以国家权力发动的战争、武力威胁或武力行使作为解决国际争端的手段。此外,为达到前项目的,不保持陆海空军及其他战争力量,不承认国家的交战权。由于此限制,战后日本一直采取“专守防卫”的防务政策。然而,日本历届政府也确实都倾向于认为即便在“专守防卫”理念下也可以拥有攻击敌方基地能力。同时,在文字方面,自民党已在为“攻击敌方基地能力”寻找替代名称,提出了“自卫反击能力”等方案。他们认为,使用“自卫”“反击”这样的字眼就是为了表达该能力不会超越“专守防卫”原则。

    应该看到,二战后日本在国家安全战略的再构筑中,保持了许多贯穿近代历史的战略持守,也实施了诸多新的政策来扩大“专守防卫”的范围。尽管二战后的日本曾励志不再成为军事大国,赢得了世界的信任,但是基于种种敏感因素,日本在军事领域方面采取的任何举动都将有可能引起别的国家的关注。因此,日本如何界定“和平主义”,如何以赢得国际社会共鸣的方式去执行“和平主义”,这恰恰是考验日本政府在和平问题上是否真心的“试金石”。

    (作者系西北工业大学管理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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