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3月11日 星期三
江苏深化高考改革“保卫”化学
实考人数低于25%时启动保障机制

    科技日报南京3月10日电 (金凤)10日,江苏省教育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深化高考综合改革相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科学选拔各类人才提出六方面政策措施。针对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等4门科目,江苏首次出台再选科目保障机制。

    2019年4月,江苏作为第三批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正式发布新高考方案。新方案得到了广大考生、家长、教师及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同,但在推进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

    在江苏推行的“3+1+2”新高考模式中,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地理4门科目为再考科目,考生可从中选择2科。

    在当日发布的《通知》中,江苏省教育厅首次明确,当某一再考科目考生实考人数占总实考人数的比例低于保障比例时,依照保障比例计算该科目的保障基数进行赋分。

    针对当前学生选考科目实际,江苏先实行化学选考科目保障机制,即依据相关学科(专业)对化学科目选考要求和全国高校近5年面向江苏的招生计划数进行测算,化学科目保障比例为当年高考总实考人数的25%。当化学科目实考人数占当年高考总实考人数的比例低于25%时,启动化学科目保障机制。

    考生原始分转换等级时,将以保障比例(25%)对应的考生数作为等级赋分基数;当化学科目实考人数占当年高考总实考人数的比例等于或高于25%时,以实际参加化学科目考试的人数为等级赋分基数。

    其他再选科目出现类似情况的,参照上述方法建立相应的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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