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2月20日 星期四
疫情期间稳就业,抗疫生产两不误
张景阳

    2月1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当前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一项迫切任务是稳就业。

    社会生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主体是人,决定抗击疫情最终取得胜利的主体也是人。因此,以人为本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抗击疫情具体工作部署是根本,而就业稳则主体稳,主体稳则发展稳。

    疫情期间稳就业,要因事为制,解决企业发展的后顾之忧。大中小微企业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动力源泉,疫情来袭,为企业的生存发展带来新的严峻考验。在绝大部分企业复工生产的同时,一些中小企业仍面临疫情影响带来的复工困难问题。这个时候,切实解决企业生产所面临的实际困难至关重要。很多中小微企业在发展初期,都会面临“一分钱难倒英雄汉”的窘境,这也是企业发展必经的一个阶段;还有很多企业在就业成本的支出上会捉襟见肘。中央决定部署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以减轻疫情对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负面影响,为企业恢复生产创造了一个缓冲期,无疑为困境中的企业解了燃眉之急,增加了复工的动力和发展的信心。

    疫情期间稳就业,要多措并举,确保招聘、复工畅通无阻。每年春天都是企业的招聘旺季和务工人员的返岗高峰,受疫情影响,今年的招聘和返岗必然受到影响,“稳就业”因此受到考验。眼下,各地各企业纷纷以网上办公为依托开展了网上招聘、远程应聘;针对返程返岗人员,有条件的地区还开通了专列,这些人性化、灵活的稳就业举措,在最大程度上解决了企业需人才而招聘不得、求复工而返岗不到的燃眉之急。除此之外,令各地各类企业放心的是,目前中央正抓紧出台科学分类、切合实际的复工复产防疫指南,指导各地合理确定复工复产条件,且将取消不必要的保证金,继续有针对性地出台财税、金融等支持政策。这些“暖企”措施,将成为稳就业的强有力依托。

    疫情期间稳就业,要未雨绸缪,做好失业保障和社会救助。受疫情影响,一些企业的被迫裁员和一些员工无法按时返岗,势必会造成部分人员无工可做。对此,中央已部署将受疫情影响的就业困难人员纳入就业援助范围,确保失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支持疫情严重地区开发临时公益性岗位,运用失业保险基金向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而各地要千方百计对失业人员及时兑现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保障劳动者就业权益和基本生活,针对疫情防控期间可能出现的裁员、欠薪、停保等突出问题,指导企业依法依规妥善处理特殊时期的劳动关系。

京ICP备06005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