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2月19日 星期三
真金白银奖励,泉州欲加速储备国字号创新平台
本报记者 谢开飞 通讯员 王燕双
泉州华宝科技有限公司与泉州华中科技大学智能制造研究院合作研发的、目前国内领先的“硫化鞋柔性成型自动生产线”。
受访者供图

    “对在泉高校、科研机构的科技成果在泉州市就地转化的,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企业购买知识产权和境外发明专利技术在泉落地转化并取得经济效益的,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奖励……”日前,《泉州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出台,对企业在福建泉州就地输出技术或吸纳各方技术等行为,给予“真金白银”的奖励,以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与国内、省内同类型城市对比,泉州的政策内容和奖励措施有新拓展,涵盖面广,《意见》也是泉州第一份专门为构建完善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而出台的政策文件。”泉州市科技局局长杨昌文说,该政策旨在引导高校、科研机构主动对接产业,同时引进国内外优秀科技成果来泉落地转化,构建具有泉州特色,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体系。

    300万元大奖推企业买成果来转化

    泉州是国内制造业大市,又有“民营经济乐园”之称,然而高校、科研机构较少,民营企业研发实力不强等问题,制约了产业转型升级。《意见》为此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政策措施和实施路径,在积极推动泉州本地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同时,着力谋划从外地引进一批优秀科技成果、专利来泉转化、落地、投产。

    《意见》提出,鼓励设立各类科技成果转化基金,采用“政府引导+市场化方式”专项支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现产业化。对企业购买国内(含港、澳、台)一类知识产权和境外发明专利技术在泉实施转化并取得经济效益的,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奖励;对泉州市外获得国家科技奖的成果在泉落地转化并产业化的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资金支持,对重大项目按“一事一议”给予支持。

    努力拓宽科技成果转移空间,《意见》从泉州科研机构和平台建设实际出发,布局建设一批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和各级各类创新平台,按照不同评级规定给予10万元至150万元不等的奖励,为泉州储备一批“国字号”创新平台主力军。支持产教融合和对外科技交流活动,每年组织实施一批产学研和对外科技合作项目。支持企业“走出去、引进来”,对参展单位给予一定的奖补。鼓励企业、科研机构在境外设立各类离岸研发中心等。

    为加强技术供需对接,将建立开放统一的科技大市场,《意见》对平台运营机构给予激励——按其促成技术交易额增量部分的1%予以奖励,每年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为补给需求端,《意见》提出对企业在泉州就地输出技术或吸纳各方技术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按照工作成效,对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

    泉州市科技局四级调研员林清京表示,上述举措鼓励企业开放式创新,主动承接和转化高校、科研机构具有实际应用价值的科技成果,在大力支持全市企业购买国内外先进技术和科技成果的同时,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有效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可用七成以上收益奖励科研人员

    “在泉高校、科研机构等事业单位对其持有的科技成果,可自主决定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等方式实施转化;其转移转化科技成果所获得的收入全部留归单位,纳入单位预算,不上缴财政。”记者了解到,《意见》深化了在泉高校、科研机构等事业单位科技成果的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管理改革,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赋予高校、科研院所更大的自主权。

    同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后,上述单位可提取不低于70%的比例用于奖励科研人员,鼓励科技人员离岗创业。《意见》鼓励在泉高校、科研机构等事业单位科技人员兼职到企业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离岗创业的,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保留原聘专业技术职务,工龄连续计算,并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定、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待遇。

    “建立有利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体系,并将科技成果转化创造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作为职称评审的主要评价因素。”据泉州市科技局科技人才管理科负责人高静娴介绍,为弥补泉州科技服务业的短板,培育技术转移机构和专业的技术经纪人,《意见》提出,推动有条件的高校根据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需求科学设置培训课程,在不增加编制的前提下建设专业化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在引进和培育一批技术转移机构和技术经理人等方面给予一定的政策引导和奖励,充分调动机构和专业人员的积极性,共同推动泉州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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