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4月15日 星期一
产业基金: 军民融合资本市场“破冰”之道
本报记者 盛 利

    一把“干柴”再次投向“火势正旺”的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领域。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再次明确,将大力推进国家级新兴产业发展基金、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的实施和运营;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军民融合产业领域优质企业融资。

    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有多火?用“跑步进场”形容丝毫不为过:截至目前,四川、上海、河北、河南、广东、浙江等省市都已相继成立了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或投资基金,总规模逾百亿元。仅今年3月,便有规模30亿元的盈科青岛西海岸新区军民融合产业基金、5亿元的中航—君创军民融合产业基金筹划成立。

    如此规模和态势背后,产业基金的“资本杠杆”能发挥哪些“撬动”作用?它的“汹汹势头”能否为各类资本深度参与军民融合“破冰”?科技日报记者日前采访了多位国内军民融合领域专家。

    军民融合的资本“坚冰”

    资本对于任何产业发展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打破军民深度融合‘藩篱’,不仅在于有形的技术性、制度性‘壁垒’,资本领域在过去往往被忽略。”武汉大学区域经济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湖北省发改委杨威博士说,投融资体制是制约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的重要瓶颈,这涉及军民融合产业投融资体制改革相对滞后,证券化率低,对银行贷款依赖较大,债券融资发展不均衡等。

    “民间资本等非公经济进入军工领域,要经过国防科工办、军队相关部门的多重审批,巨量的民间风险资本对军民融合领域的投资还在犹豫观望。”国内专业从事军民融合领域股权投资的资本管理机构国鼎资本创始合伙人周健说,这一方面是担心政策力度、投资周期长、不确定性高等;另一方面目前在军工领域还未出现批量的,通过上市或被并购实现大幅增值的投资案例,“对投资者缺乏明显的财富效应。”

    一份资料显示,截至今年4月,A股共有260家军民融合类上市公司,但相比于3608家A股市场,仅占7.2%。“这与国防工业占国民经济的地位不相符合。我国军工企业的融资渠道虽然与过去相比更加多元化,但银行贷款仍是最主要的融资方式。”杨威举例说,如我国船舶类上市公司融资时大约90%的资金来自银行,非上市船企的融资渠道更为狭窄,对银行存款的依赖性更大。

    而在债权融资方面,杨威分析说,虽然当前债券融资增长较快,但是存在短期债券多、中长期债券少,大军工企业集团发行多、中小军民融合企业发行少等问题,也需要多种类型的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提供中长期融资方案。

    资本注入背后的资源共享

    面对来自股权、债权等不同领域军民融合资本“壁垒”,“愈演愈烈”的产业投资基金,能否成为资本市场进军军民融合的一剂“良方”?

    记者注意到,当前我国各地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的发起人涉及地方政府、军工企业集团、社会资本等,其定位也不同。

    有地方政府、军工企业集团联合社会资本发起,注重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集聚社会资本及其他优势资源,投入军民融合优势产业领域;也有军工单位领投直接服务于军工企事业单位资产证券化、所属企事业单位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军工高新技术在战略新兴产业领域的科技产业化项目等。

    “作为军民融合市场发展的产物,它的出现有助于提升军民融合的效率。”西南科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军民融合法治研究中心副主任王佐发,从法律和经济层面解读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的制度优势:从法律层面,产业投资基金的组织形式是为有限合伙,这决定了投资者“权责利”明确,基金自身运转灵活、运营高效。“地方政府、军工企业集团、普通的金融机构等不同投资主体,可以通过约定设立不同形式的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满足不同的军民融合发展需求。”他说。

    而资本注入背后的资源共享,更是其中不可忽视的“彩蛋”。

    经济层面,王佐发认为:“各基金参与方以战略投资者的身份参与军民融合,借助投资者多元化的背景优势,以及熟悉资本市场运作的优势,有助于化解军民两个市场上的‘不对称’。” “民参军”面临的军工制度规则繁杂、“军转民”面临的市场积累、经验不足等“老生常谈”的问题,有望通过“资本融合”得到进一步化解。

    “管好”“用好”仍是挑战

    可以肯定的是,随着产业投资基金逐渐攀上军民融合的“热词”,下一步在“风口”下如何管好、用好基金,决定了其是否能够真正成为促进军民融合的“资本助推器”。

    原海军装备部高工、同方工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方认为,这首先要理解政府发起设立的军民融合基金引导性功能的本质,这种重要的资金组织形式与军民融合发展战略这一关键的产业转型路线的结合,是中国成为世界强国的关键一招。与商业性机构发起的军民融合基金既要有所区分,又相生共荣。同时,要重视投资决策、投资运营两个环节“微观动力”机制的形成。

    “政府发起的军民融合基金属于‘第二财政’,又有别于公共财政运用传统手段扶持产业发展的手段。”他举例说,如在投资决策人员中,要既熟悉体制程序、行业文化,又有企业管理和技术背景,有能力识别技术壁垒和发展趋势,帮助解决市场、技术、信息等关键问题;投后管理中,要贯彻“投后赋能式管理”,促进企业技术与生产能力、管理体制与市场渠道的军民一体化,真正实现企业的军民融合式发展;在退出利益分配中,要形成“总体利益合理分配观”,按照“在经营性活动中价值创造中贡献大小分配利益”,对交易形成的收益,不能简单套用西方成熟资本市场分配规则。

    “对民间资本来说,过去军民融合的特殊性,使投资者难以准确及时了解资金使用情况,出资人权利体现不够,导致投资风险大,影响投资者积极性。那么未来通过产业投资基金,民间资本如何‘顺滑’地以现代化基金管理形式,参与到军民融合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中,以降低投资风险和门槛,值得期待。”杨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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