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3月09日 星期六
代表委员呼吁
数据隐私安全亟待立法保护
本报记者 何星辉 雍 黎 过国忠

两会声音

    大数据时代,数据安全备受关注。数据价值化,让数据资源正在成为科技公司所争夺的重要资源,但另一方面,数据泄露而导致的隐私安全事件时有所闻,数据的使用边界到底在哪里?是否到了该立法保障的时候了?日前,就此问题,科技日报记者采访了有关代表委员。

    不能全靠企业自律

    “我觉得大数据领域所面临的一个共同问题是,大数据隐私和大数据应用之间应该有一个什么样的度、怎么来把握……”全国人大代表、满帮集团联席总裁、贵阳货车帮科技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罗鹏说,在这方面,货车帮无论从技术还是机制上,都有着非常严格的规定。货车帮在获取用户数据时,必须征得用户同意,除非涉及国家安全,否则,数据不向第三方提供。而且,对于数据,根据敏感度,货车帮有着不同的保护级别。

    不过,罗鹏也坦承,在使用数据时,货车帮也有困惑。“哪些数据需要确权?哪些数据可以使用?这些都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边界模糊,企业困惑,用户也没有安全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全国人大代表、腾讯董事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马化腾就吐槽:“现在很多的APP应用,动不动就要求读取你手机的通讯录。读完后从中拿了什么、放哪儿去、有何标准、是否安全等问题,往往既不规范也不透明,存在滥用数据隐私的道德风险。”

    是时候立法保障了

    罗鹏说,保护数据隐私安全,还需要企业、监管机构和立法机关共同努力,及时出台相应的法令,只有这样,才能促进大数据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在大数据智能化时代,要确保信息安全,首先要注重‘依法治数’。”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副局长杨帆说,在地方先行先试的同时,也需要国家层面进行立法界定,建立大数据智能化领域的法规、规范、标准等保障体系。

    杨帆的建议来源于实际的工作。去年11月5日,重庆市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正式挂牌成立,为运用大数据助推民营企业小微企业融资,在数据治理法律法规滞后和全市统一的数据中心没有建立的情况下,用了2个月左右时间,“渝快融”平台上线运行。

    “不过,我们在探索中也发现,数据的提供与共享还缺少法律的明确界定。”杨帆说,国家应该对数据资产管理做界定。在政府各个部门都有关于企业和个人的大数据,在政府信息共享层面,可以说这些信息是属于政府的,各个部门之间可以共享,但是如果涉及到将这些数据开放给第三方,如果涉及到企业或个人的隐私,就应该由企业或个人授权才能供第三方使用。同时,将大数据作为资产进行界定才能便于数据的共享、交融与使用。

    全国政协委员、民盟无锡市委主委、无锡市副市长高亚光则建议,围绕当前大数据在政务服务、社会治理等领域的应用需求,尽快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如对电子证照、数据权属、数据的采集、开放和使用等方面进行立法,对电子证照赋予法律地位,对数据进行确权,规范数据的共享、开放和使用,为大数据产业健康良性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地方立法探索在路上

    罗鹏介绍,作为国家首个大数据综合试验区,贵州在抓大数据产业发展、政府数据“聚通用”的同时,也在大数据地方立法、制度创新等方面积极先行先试、大胆实践探索。2016年,贵州在全国率先颁布了《贵州省大数据发展应用促进条例》,开创了中国大数据立法先河,将大数据发展应用纳入了法治轨道。

    到目前为止,具有贵州特色的大数据法律法规体系框架正在逐渐形成。与此同时,贵州各市州也在大数据地方立法、制度创新方面积极先行先试。2017年,贵阳市颁布了全国首个政府数据共享开放法规,2018年颁布了全国首个大数据安全地方法规,将大数据实践中的成功做法加以法规固化,对依法保障和促进大数据安全、快速发展应用进行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罗鹏表示,从国家层面推进大数据立法需要一个过程,相信在各方努力,一个大数据文明新时代将很快到来。不过,在相关法规没出台之前,除了加强监管外,业界也当自律,应该让用户清楚个人隐私安全怎么保护。(科技日报北京3月8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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