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2月21日 星期四
根除招生舞弊行为 高校理当主动作为
杨 仑

    教育时评

    许多因素都能改变一个人的命运,但肆意篡改考生考试成绩,偷梁换柱录取原本不合格之人,绝对是最糟糕的一种。

    近日,有人在社交媒体上发布大量材料,举报2018年华南理工大学某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环节存在舞弊行为,“实锤举报”该校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张军等4人集体篡改8名考生复试分数。目前,涉事4人已被学校停职,等待调查结果。

    考试舞弊,尤其是在录取环节舞弊,历来被国人所痛恨。当人们规规矩矩复习考试、脚踏实地寒窗苦读时,有些人却能轻而易举地窃取果实,岂能不激起公愤?

    令人不寒而栗的是,如此关系重大、性质恶劣的舞弊事件,竟然由4名学院领导、教师即可一手遮天。从举报材料看,操纵者并未使用何种高明的手法。只是简单粗暴地直接在成绩单上对成绩进行修改,而且考试的录像、成绩单俱在,何以延宕至一年之后、录取工作已经完全结束之时才被爆出?

    值得注意的是,被爆料舞弊的考试中,一名粱姓考生因成绩被认为调低,从而丧失被录取机会。该考生公开质疑面试成绩,并进行了投诉,院方相关人士为息事宁人选择再次修改成绩,并将其录取。种种令人匪夷所思的行为,让人们心生疑虑:难道一所“985”重点高等院校的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竟会如此儿戏?

    事实上,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中押题全中、私相授受的新闻近年来屡见报端。这起事件也无疑敲响了加强高等院校监管的警钟。无论从法律上还是情理上,高校都应该是杜绝学术不端、考试舞弊行为的主体,理应发挥主体作用与主观能动性。

    首先,在招生、考试、学位授予等社会舆论关切的工作中,高校应该保证全流程的公开透明。以该事件为例,倘若考试过程全程上网、打分细节有理有据,院方主动自觉地接受各方监督,显然不会有人敢越雷池一步。其次,高校作为维护教育公平的主体,理应主动作为,自查自纠。而对敢于伸手者,必须采用更加严厉的处罚手段,使其付出不可承受的道德及法律成本,才能更好地杜绝舞弊行为再次发生。

    从古至今,科场舞弊案历来牵动人心。考试作弊是对教育公平无情的嘲讽与践踏,也是教育主管部门多次强调“零容忍”的范畴。咸丰八年的科场舞弊案,同样是理应被录取,却被篡改了名次,咸丰皇帝打破了封建王朝的八辟制度,处斩了国家的高级官员。严惩科场案中的腐败,就是对社会公平正义最好的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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