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1日 星期五
为了抓坏人,应该把每个人的基因录入数据库吗
张 晗

    无论是在中国和美国,还是其他国家,法医DNA数据库已经成为一种越来越有用的破案工具,也是法医物证检验的重要技术发展方向之一。

    一个问题也随之而来:执法部门在何种程度上可以获取公共和私有数据库里的遗传信息。

    近来,美国学者、范德堡大学研究员詹姆斯·W·黑泽尔等人提出,建立全民性的法医学数据库,把所有人的遗传信息纳入其中,如果实施方法得当,能够比现行的方法更有成效,既能改善对特定人群的歧视,也不会牺牲民众多少隐私。

    11月23日出版的美国《科学》杂志发表了黑泽尔等人的观点文章。

    美国基因数据库的使用现状

    黑泽尔等人在文章中写道,依靠美国联邦和各州的数据库包含的1650万罪犯和被捕人员的遗传资料,再加上公共和私有数据库里,患者、消费者和研究被试者等上亿人的遗传数据,警方可以直接地或通过亲属间接地联系到绝大部分美国人。

    今年早些时候,美国的执法机关便利用公开数据库GEDmatch,抓住了臭名昭著的“金州杀手”。消费者可以上传带有个人标识的遗传数据至GEDmatch,以了解自己的宗谱信息。执法者装作普通消费者,将犯罪现场采集到的DNA上传到GEDmatch,结果发现数据库中有人和罪犯有亲缘关系,进而借助远程亲缘搜索技术确定了“金州杀手”的身份。与此类似,借助对公开数据库进行远程亲缘搜索的方法,美国警方已经破获了13件旧案。

    如果说执法机构的此类行为,还能够以“作为公开数据库,GEDmatch并未明确禁止警方使用”作为说辞,黑泽尔等人认为,更加让人担心的是,警方可能会染指23andMe和Ancestry.com等直接服务消费者的公司手中的基因数据。

    不用基于合理依据申请搜查令,“只要一张法院传票,执法机关就可以命令这些公司查证他们的数据库中是否有和犯罪现场DNA匹配的数据”。考虑到这些数据能为不计其数的案件提供线索,执法当局把手伸向它们是迟早的事,黑泽尔等人认为。

    至于医学研究的数据库,只有美国卫生部和国家卫生研究院(NIH)资助的项目受到医患保密协议的保护。对于其他的医用数据库,警方也只要一张传票,就可以轻易获取患者电子病历中的遗传信息。

    此外,美国许多州和联邦执法部门,都拥有自己的基因数据库,其来源不仅包含已被定罪的重刑犯,还包括重罪调查中被捕的人,甚至某些犯了轻罪被捕的人,而且美国最高法院已经为这种做法背书。 

    提议建立全民性法医数据库

    在黑泽尔等人看来,建立全民性法医数据库,有助于破获和威慑谋杀、强奸、抢劫、盗窃等严重犯罪。DNA比对在抓获重刑犯方面至关重要,在鉴定尸体和遗骸方面也很有用,但是执法部门现有的数据库覆盖范围有限,因此才需要利用各种公共和私有数据。即使采用这种方法,获得直接匹配的可能也不大,往往必须借助费时费力的远程亲缘搜索技术。此外,合作的第三方需要重新分析警方提供的基因样本,这将带来大量重复工作,效率堪忧。

    黑泽尔等人同时认为,全民性的法医数据库也可以改变执法机关在遗传学调查方面随意且缺乏规制的现状,并有助于保护罪犯无辜家属的隐私,甚至解决种族歧视的问题。

    首先,不需要再使用“金州杀手案”中的远程亲缘搜索技术,从而减少对罪犯无辜亲属的困扰。现行技术找到亲属的DNA匹配后,需要寻求此人的帮助,并在其家族谱系中搜寻可能的罪犯,这一方式显然会给这些人带来不少麻烦。

    其次,执法当局不再需要使用公共、私营公司和医学研究的数据库,甚至可以立法禁止这种行为。黑泽尔等人认为,这样的法律规定将促进医学等领域的研究,因为有研究表明,很多民众,尤其是有色人种,由于担心政府的滥用,而不愿意将遗传信息提供给研究人员。

    最后,全民数据库将不再有歧视性。执法部门现有的数据库里只有被逮捕过的人,年轻的非白色人种居多。这样的数据库难免有歧视弱势群体的嫌疑,因为没有很好地代表收入更高的白人群体。

    隐私担忧和误用风险

    对于黑泽尔等人的提议,国内一法医学专业人士认为,全民数据库的想法很大胆,但也存在数据泄露、信息滥用的风险。

    2008年底,欧洲人权法院裁定,无限期地留存生物信息侵犯了《欧洲人权公约》所保护的隐私权。受此影响,英国必须销毁所有犯轻罪被捕人员的DNA样本,重刑犯的样本在其被捕后也最多只能保留3年。

    黑泽尔等人认为,此项判决部分基于对罪犯数据库歧视性和污名化的担忧,但是倘若每个人的数据都会被采集,这种担忧就没有依据了。反而是数据误用的风险,会由于全民性数据库的建立大大增加。

    与此同时,他们也提出,存在有效的办法来应对这一问题。

    首先最需要注意的是,法医数据库只需要遗传标记信息的一小部分,美国目前测定20个特异性的短串联重复序列位点,这些位点的个体差异性很大,可以用来识别个体,但是其中包含的信息一般没有什么医学意义。这样一来,执法部门只能接触到不那么敏感的信息,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可以接触到个人的完整遗传信息。

    不过,这点遭到上述国内专业人士的质疑。“理论上讲,目前用于个体识别的STR分型,暂时未被发现包含其他信息(如疾病信息),但不排除这种可能性,如果确实包含,那问题很大。”他说。

    第二,可以立法进一步防止DNA数据的滥用。可以立法规定遗传数据必须和个人识别信息分离,并且设置更健全的“暴露”程序——限制执法机构只有在确定出现匹配时,才能访问个人信息。黑泽尔认为,“一个中心化的程序要比现在分散于各州和各公司的程序更容易监管”。此外,可以进一步限制数据的用途,确保其只能用于重罪调查和失踪人员遗骸鉴别,且只有拿到法院的搜查令才能访问。

    最重要的是,黑泽尔等人指出,法律应该规定,一旦获取了需要的遗传信息,用于分析的生物样本必须立即销毁,以免被用于其他用途。

    第三,可以使用密码学手段,使用多重密钥加密,确保只有所有相关方同意才能解密数据,避免数据被单方面滥用。而且,依靠全民性数据库,警方就能通过DNA匹配到所有人,足以满足执法所需,也就没必要使用电子病历和研究被试的数据,进而可以立法禁止警方染指其他来源的数据。这一举动将杜绝公权力接触公民完整的遗传信息,增加公众对医疗、研究数据库的信任。

    最后,立法重罚误用遗传信息的行为将更有可能。因为国会的立法者将会和弱势群体一样,也变成了利益相关方。如同严格立法保护个人通信记录和税务信息那样,因为立法者,及其亲属和选民都和所有人一样受到影响,他们必然有更强烈的动机规范基因数据的使用。

    当然,黑泽尔等人指出,有很多实施中的具体问题需要进一步探讨,但是,全民性基因数据库的建立,无疑将提高刑事调查的效率、准确性和成功率,并威慑潜在犯罪行为的发生。

    “关于此问题的讨论必将启发我们思考,社会对隐私、公平和平等法律保护的承诺。”黑泽尔等人最后写道。

    (作者系自由撰稿人)  

京ICP备06005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