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06日 星期四
坚守科学研究的“生命线”
——纪念改革开放四十周年系列评论之十一
本报评论员

    人无信不立,国无信则衰。科研诚信,是科技创新的基石,是科研人员必须坚守的“生命线”,也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现世界科技强国目标的重要基础。

    改革开放四十年来,我国初步构建了以《科学技术进步法》为统领、约束与激励并重的科研诚信制度体系,建立了科研诚信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在科技管理的各个环节都贯穿并强化科研诚信,形成了齐抓共管的科研诚信建设格局。

    继中国科学院学部和中国工程院设立科学道德建设委员会之后,我国科研诚信制度建设工作全面铺开、纵深推进,相继发布《国家科技计划实施中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关于加强我国科研诚信建设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在这些规章制度的保障下,我国科研诚信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但随着科学技术的深入发展,科学道德问题日益凸显。由于道德观念和行为规范教育的缺位,我国违背科研诚信的行为仍时有发生。诸如伪造数据、资料或结果,在科研材料、设备或研究过程中作假,窃取他人的思想、方法、成果或文字等学术不端行为屡禁不止。

    大规模“撤稿”事件,是“刺痛”我国科研诚信“神经”的高频词。早在两年前,清华大学11篇材料科学领域论文因学术不端遭到撤稿,2018年10月经媒体曝光后才公开处理意见。去年,国际期刊《肿瘤生物学》一次性撤销107篇中国论文事件,同样让人记忆犹新。

    科研诚信制度建设涉及管理、评价、教育、惩治等方方面面,需要从前端治理到后端处理形成常态化的监管体系。

    加强科研诚信建设,要深化科研管理体制改革,从机制上约束和规范科技计划相关主体的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科研和学术腐败,营造良好学术环境,弘扬学术道德和科研伦理。同时,将科研诚信建设要求落实到项目指南、立项评审、过程管理、结题验收和监督评估等科技计划管理全过程;完善违背科研诚信要求行为的调查处理规则,建立健全学术期刊管理和预警制度等。

    加强科研诚信建设,要着力深化科研评价制度改革。此前,唯论文、唯奖项等单一量化、限制性的考核评价标准,某种程度上加剧了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要探索符合科研和人才成长规律的考核评价体系,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真正建立以科技创新质量、贡献、绩效、影响为导向的分类评价制度,推行代表作评价制度,才能让科研工作者潜心学术研究、竞相发挥聪明才智。

    加强科研诚信建设,要给科技工作者和青年学子补上诚信教育缺失这一课,要将科研诚信建设的规章制度纳入教育内容。宣传老一辈科学家脚踏实地、严谨治学的事迹,引导科研人员、高校教师、青年学生弘扬科学精神、增强诚信意识,进而做到知敬畏、守底线。当科学道德精神及其行为规范内化为价值观念和习惯行为取向时,科研人员才能自觉、主动地抵制学术不端行为,也才能让自律和他律释放出1+1大于2的震慑力。

    加强科研诚信建设,要加大对“踩红线者”的惩处力度,让失信者寸步难行。之所以学术造假呈现树欲静而风不止的态势,违规成本过低、处罚力度不够是原因之一。坚持零容忍,就要保持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对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依法依规终身追究,对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责任者实行“一票否决”。长远来说,要开展对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要求行为的刑事规制理论研究,划出不可越界的红线,给出可落地的细节措施,使调查过程有效率,处罚结果有震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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