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8月03日 星期五
千帆竞发展风采 宏伟蓝图写豪迈
——东莞出台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近日,东莞出台《东莞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以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为契机,以更加开放的思想和理念去创新,从根本上建立起推动创新驱动发展的体制机制,实现自主创新能力和发展方式转变的双跨越。

    《方案》提出,未来三年东莞将基本建成创新驱动发展理念深入人心、科技创新能力强、科技支撑引领作用突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水平高、区域辐射带动作用明显、主要创新指标居全国前列的国家创新型城市,基本建成开放型区域创新体系与现代产业体系,为东莞参与建设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粤港澳大湾区、穗莞深科技创新走廊,加快建成粤港澳大湾区创新高地和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产业名城、中国制造样板城市和现代生态都市提供强大的科技创新支撑。

    据《方案》显示,东莞将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建设工作分为启动实施阶段、完善提升阶段、总结巩固阶段。

    一是启动实施阶段(2017年6月—2017年12月)。根据《方案》,确定年度工作计划和重点,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推动各镇街(园区)结合当地实际,制定落实科技创新政策,确保各级政策无缝对接、同步落实。成立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各项工作。

    二是完善提升阶段(2018年1月—2018年12月)。根据创新型城市建设监测评价指标,对创新型城市建设各项工作进一步深化落实,督促和推进各项工作。根据监测指标,开展创新型城市中期评估工作,对成绩优秀的镇街(园区)和部门进行通报表扬。

    三是总结巩固阶段(2019年1月—2019年12月)。总结创新型城市建设过程中的经验和方法,发现问题和不足,及时调整工作计划和部署,提出改进措施,不断深化各项试点工作,确保试点期间各项目标的顺利实现,通过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验收。

    根据《方案》的要求,当前的重点任务是加快核心技术攻关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推进社会民生领域科技创新,以科技创新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强化区域协同创新发展,深入推进产学研协同创新,统筹推进军民融合创新发展示范区建设,不断优化国际科技合作机制,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和龙头科技企业,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完善企业技术创新服务机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及技术交易,促进科技服务机构集聚发展,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水平,推动科技园区创新发展,推动新型研发机构“提质增效”,推进孵化器育成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四众”平台建设,推动专业镇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加快高层次团队人才引进,大力培育高技能人才,完善人才发展服务体系,大力培育发展创业投资,鼓励面向科技企业的金融创新,推动科技保险发展,健全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深化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改革,深化科技创新审批制度改革,加强科技政策法规制定落实。

    力争到2020年科技创新投入和产出能力要有显著提升,科技创新活力不断增强,科技支撑引领作用大幅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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