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6月07日 星期四
成果转化是科学研究的延伸
学科性公司:让“副业”转“正业”

本报记者 李建荣

    众所周知,没有导航定位系统,很多先进的装备就变成了瞎子、聋子。在5月底上海举办的第八届中国卫星导航学术年会上,一款名为“智途”的高精度辅助驾驶系统引发了极大关注,该系统采用了我国自主研发的第三代北斗卫星导航基带处理芯片。

    更为难得的是,作为一家掌握北斗卫星导航关键核心技术的企业,北京理工雷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理工雷科)曾是中关村示范区第一个实施科技成果入股股权激励的公司,不仅在2015年成功上市,还获得了“2017年中关村高成长企业TOP100成就奖”。

    近日,记者走进北京理工雷科,与“第一个吃螃蟹”的中国工程院毛二可院士和“见证者”北京理工大学(以下简称北理工)技术转移中心主任戴斌面对面,试图找到如何让科研成果变成企业高质量发展“精湛内力”的密码。

    彻底放权 完全让利

    从中关村先行先试,再到科技成果转化“三部曲”以及《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出台,实现了对高校科研院所的“彻底放权”,对科研人员的“完全让利”。刚一见面,戴斌便感慨地表达了上述观点。

    2010年,戴斌曾在进行成果转化中遇到这样的麻烦:翻遍文件,不知谁来审批;股权奖励还没拿到收益却要先交个人所得税。经过中关村创新平台多次协调,相关部门给了说法:明确实施科技成果入股股权激励的高校由主管部门来审批,股权奖励个人所得税取得收益(分红、转让出股份)后开始缴纳。

    直到2011年10月,北京理工雷科的股权激励方案获得工信部批准,北京理工大学将作价600万元的发明专利投资到北京理工雷科,毛二可、刘峰等6位核心科技人员获得了180万元的股权激励,占技术股的30%。

    “如今,只要科技成果的国有属性不改变,从政策上来说,能想到的,都给了;在利益方面,能让的,都让了;在审批权限上,能放的,都放了。高校可以直接审批科技成果投资及股权奖励,也可以自主决定奖励比例。”提起这段往事,84岁高龄的毛二可伸出了大拇指。

    教授投钱 团队创业

    戴斌认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核心是握有技术的老师。“在北理工许多老师眼中,教师就应该兢兢业业搞研究,办企业或做产业要么被认为‘不务正业’,要么就是‘学术能力不强’。就高校科研实现实际应用而言,一定程度上,高校师生的意愿和积极性,决定了成果转化的成败。”

    北京理工雷科2009年底注册,以毛二可院士创新团队为主导,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北理工科技成果作价600万元入股,其中,科技成果入股技术人员占30%、学校占30%、学科组占30%、学院占10%,教师团队及公司员工现金出资1400万元。“它的主要特点一是教授投钱、团队创业;二是教授在公司的工作不是干私活而是务正业。为了处理好成果转化与教学科研的关系,在团队内部,科学研究与成果转化分线实施,一部分教师专注科学研究,一部分教师侧重成果转化,还专门出台了科研分类评价考核办法。北京理工雷科的实践表明:创办学科性公司,对教师实施股权激励,不仅有效地促进了科技成果转化,而且对科学研究、学科建设以及人才培养都有很大的促进作用。”戴斌说。

    技术创新 支撑科研

    “高校科研成果距离应用还有很大一段距离。但是学科组过去没有能力承担重大工程项目和解决应用中的各种问题,很影响科研进展。”毛二可告诉记者,“办公司不是目的,学科性公司能为科研提供支撑,成果转化是科学研究的延伸”。

    以北理工雷达所和北京理工雷科联合承担某军用雷

    达研制项目为例,由雷达研究所负责雷达基础研究、原理性试验和设计,然后由公司实现工程化,成为正式产品。这样的产学研协同创新道路打通后,公司发展很快。

    承担重大科研项目数、专利数翻番,SCI、EI论文数平均增长40%以上,特别是2017年学校和公司联合申请获批了总经费为8220万元的北理工历史上最大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这是北京理工雷科为学科组在学术方面带来的直接“收益”。间接“收益”是,学科组的技术创新和基础研究分为既相互支撑又相互分离的两条线,学科发展进入两条腿走路的时代。

    北京理工雷科模式下,技术创新在公司体制下运行,基础研究在学校的体系内运行。同时,公司对基础研究提供支持,学科组的基础研究为技术创新提供成果和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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