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5月30日 星期三
为企业降本减负 湖北再“放大招”
本报记者 刘志伟 实习生 刘晶晶
图片来源于网络

    第二看台

    继2016年、2017年连续大举降成本后,今年5月湖北省再度“放大招”,出台《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从降低企业用能成本、物流成本、融资成本、税费负担、制度性交易成本、用工成本6个方面,实施31条措施,展开第三轮降成本行动,进一步为企业减负。

    强针对性

    助企业攀上价值链高端

    企业盈利、有活力,经济才能有持久的发展动力。但现实中,许多企业却反映成本高,日子难过。

    从2016年开始,湖北省连续3年密集出台降成本“红包雨”,为企业减负降本。2017年,前两轮政策措施已为企业降低成本约1130亿元。一系列减税降费的举措,不仅让企业享受到了真金白银的实惠,也成为推动企业攀上价值链高端的“动力源”。

    相较于前两轮降成本措施,此次《意见》针对性更强。湖北省发改委体改处人士介绍,“主要是根据降成本督查调研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企业反映比较强烈的诉求。”专家指出,通过政府与企业共同发力,《意见》的落实将会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为实体经济注入更多动能。

    瞄准难点

    用市场的办法破除垄断

    降成本最难的是向资源型垄断行业争取压减的空间。根据此次《意见》,垄断行业向非垄断行业的让利、金融机构向非金融机构的让利从第二轮继续延续到第三轮。

    湖北是典型的能源匮乏省份。3年前,湖北工商业电价为0.98元,全国第一。2015年4月开始,湖北连续4次降电价,降幅0.11元,力度空前。但是,因为基数大,企业的用电成本还是很高。

    用市场的办法破除垄断,通过竞价降低电价是湖北想出的一招。经过努力,湖北直购电交易规模已从2015年的100亿元,到2016年的300亿元,再到2017年的330亿元,逐年扩大。交易门槛也从年用电量必须在5000万度以上,降到年用电量100万度以上的高新技术、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互联网企业。此次《意见》也提出,要深化电力体制改革释放改革红利,通过推进电力市场化建设,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和竞争性环节电价,逐步扩大电力市场主体范围和电量规模。

    “过去企业申请贷款,每到一家银行都要配合进行一次评估,并需支付相关的服务费用。从第二轮降成本开始,湖北就探索打破这一规则。”湖北省经信委的一位负责人介绍。

    对于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这一“老大难”问题,此次政策也放出了管用的新招。《意见》支持企业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在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设立拟上市企业“种子板”,引导拟上市企业到“四板”市场挂牌或展示,先行规范。支持“新三板”挂牌公司定向增发募集资金。引导符合条件的优质企业发行公司债、可转债、资产证券化产品等拓宽融资渠道,支持地方政府在沪深交易所发行债券等。

    减税减费

    帮实体企业增加利润

    “减税、减费,对实体企业而言,等于增加利润。”一家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

    从2018年5月1日起,将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将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0%;自2018年8月1日起停征专利登记费……此次《意见》提出,将落实国家增值税改革措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等,这无疑为企业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

    一方面,企业融资成本进一步降低。省财政预算安排1000万元,用于对外经贸和实体经济的政策性贷款贴息,支持企业“走出去”;同时,企业的制度性交易成本也大幅下降。在不动产登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企业开办等重点领域,减环节、减流程、减材料、减时限,实现审批和服务提速增效。

    对即将到期的政策措施,湖北省还进行了评估,根据实际情况将延续执行或扩大执行范围。至2020年12月31日,企业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率继续按1.5%执行。至2019年12月31日,对物流企业自有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半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并将这一优惠政策范围扩大到所有合法合规经营的小额贷款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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