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3月17日 星期六
余少华代表:用法律打击“专利流氓”

两会声音

本报记者 付毅飞

    在近日举办的中国家电及消费电子博览会上,美的现场“踢馆”云米科技成为最劲爆的新闻之一。展会第一天,云米科技旗下云米洗碗机因涉嫌侵犯美的专利权,遭遇现场调查。双方各执一词,纠缠不休。

    专利战是常见的商业现象,但其中产生了一个特殊群体——他们自身并没有实质性创新产品或解决方案,而是通过购买或获得授权拥有创新技术的知识产权,寻找专利侵权者,以签署专利授权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获得收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程院院士余少华介绍,这个群体被称为“专利NPE(非执业实体)公司”。

    余少华告诉科技日报记者,专利NPE公司有两种,一种是专利运营企业,他们把专利盘活,让更多其他企业来实施自己的专利技术,从而获得收益。其客观上有利于促进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可以鼓励。

    另一种则不以专利实施为目的,本质上是一种专利投机。他们往往通过诉讼或威胁的方式,逼迫实体企业向其申请获得专利许可或支付侵权费用,在获得高额回报的同时,让被诉企业乃至于相关产业遭受沉重打击。

    “专利投机者明明知道他们所拥有的专利权并不稳定,但仍提起诉讼,然后大量发警告函给被诉企业。一些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不是很健全的企业在收到警告函之后,就可能会选择交钱来息事宁人。”余少华说,这种行为总体上抬高了实体企业的运营成本,降低了实体企业的利润,不利于实体企业的创新再投入,也不利于社会的科技进步。他建议国家立法,用法律打击专利投机行为。

    如何界定专利运营和专利投机是立法的关键。“专利运营和专利投机在很多时候的客观表现是相同的,比如起诉、和解、要求支付许可费等。以此区分二者确实很难。”余少华说。他认为,可以借鉴美国等一些知识产权制度比较成熟的国家,对专利投机者进行一些诉讼方面的约束。比如要求在发起诉讼时缴纳一笔巨额的保证金,以此来遏制“专利流氓”轻率地发起诉讼。也可以对专利权人发送侵权警告函做出具体规定,设定相应的门槛。“这样可以一定程度上阻止专利投机者用一个简单的信函滥发警告。”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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