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3月17日 星期六
科技经纪人应成为创新的标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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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一峰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落实和完善创新激励政策,而推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则是激励政策最重要的目标之一。近几年,科技越来越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之中,成果转化问题广受关注,健全成果转化的机制,拆除阻碍成果转化的“藩篱”,成为有关部门促进科技创新的工作着力点,也是今年两会的一大热点。

    在这方面,要做的工作当然很多,其中加快科技中介建设尤其重要。当前,创新群体发生着从“小众”向“大众”的位移,技术市场也在快速发展。据科技部部长万钢介绍,当前技术市场规模已跃升到1.3万亿元,在技术市场交易的主体中,过去一直企业是占绝大部分,而现在高校院所的数量也在快速增长。这就对科技中介组织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

    中介组织是一条“纽带”,一边是科研单位,一边是市场以及市场中的企业。作为科研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科技中介组织的发达程度是衡量技术市场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它们不仅承担着创新成果传播、转化的职责,还具有减少成果转化成本、降低创新风险、推动科技要素集聚和科学配置的重要功能。

    纵观世界上的发达国家,大都具有多层次、各领域的科技中介组织和体系,比如德国的全国性技术转移组织体系、美国的高校技术经理人协会等。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以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咨询与评估机构、技术交易机构、创业投资服务机构等为代表的科技中介组织也在稳步发展,但总体规模与科技市场还不相匹配,无论专业性还是综合性的中介机构,数量不够多,专业化、国际化程度不够高,人才队伍的结构、能力和诚信建设等方面也不够完善,科技中介组织的总体规划、行业规范、准入资质等不够明确,行业管理缺乏充分的制度保障。显然,科技中介组织的培养已经成了我国科研创新体系中一个不容忽视的薄弱环节。

    解决这个问题,最关键的是培养科技中介人才或者说科技经纪人,这是一切发展的基础和根本。中介组织在我国本就是新生事物,而与其他中介机构相比,科技中介机构对人才的专业性要求更高,不仅要求从业人员懂科技,而且还要具有政策、法律、经济、产业、经营和管理等多方面素养。同时,当今世界科技要素跨国流动和配置已成常态,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也要求在全球范围内完成。然而,科技无国界,科学家却有国籍。这就要求科技中介从业人员既具有世界眼光,又充满家国情怀。 据报道,数年前,华中科技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江汉大学、浙江工业大学、浙江理工大学、浙江农林大学等高校已开始“试水”科技经纪人制度。对于这些试点所取得的经验应该及时总结和推广,从而在更宏观的层面制定合理有效的政策,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人员组建中介组织,或到科技中介机构从事第二职业或兼职,承担起科技经纪人的工作。同时,还应在高校设立科技中介相关专业,通过完备的课程体系培养造就一支跨学科、复合型的高素质科技经纪人队伍,为科技创新成果转化铺设一条“高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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