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3月12日 星期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第一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3月11日通过,现予公布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2018年3月11日于北京  

    (新华社北京3月11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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