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2月06日 星期二
没有法律保护,工业遗产可能很快“牺牲”
历史记忆 不止是眼前的高楼
本报记者 唐 婷
位于上海市黄浦区制造局路的江南机器制造总局,始建于1865年,见证了中国近代以来造船工业的发展历程,对中国早期工业产生了深刻影响。

图为清末的江南机器制造总局大门。

(图片来源于《中国工业遗产保护名录(第一批)》)
1924年的江南造船所二号船坞。
二号船坞中的远望1号航天测量船。

    沈阳国际纺织服装城所在地,如今已是一片闹市区。穿梭往来其间的人们或许很少会想到,脚下的这块土地上曾经矗立着沈阳冶炼厂三根地标性的大烟囱。而它们曾是铁西工业的象征。

    “几乎就在我们向上级部门写信请求保护这处工业遗产的同时,几声巨响,这三根大烟囱瞬间化为乌有。如今,人们只能从老照片里回忆当时的场景了。”回忆起往事,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石楠不无遗憾。事实上,消失的不只是这三根大烟囱。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大批曾为我国近代化、现代化作出重大贡献的老工业企业面临改组、搬迁,其设备、产品也不断被淘汰更新。

    在中国100多年的近现代工业发展历程中,形成了很多极具历史、技术、社会等价值的工业遗产,这些遗产见证了中国工业化的发展历程,承载了一代又一代中国工程技术人员和产业工人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的工业精神,记录了中国工业化进程对社会的深刻影响。1月27日,在北京召开的“新时代工业遗产价值发掘与保护利用研讨会”上,专家们一致认为,保护这些宝贵的工业遗产就是保护我们的“文脉”,保护我们的精神家园,为我们的子孙后代留下珍贵的历史记忆。然而,专家们也表示,目前,我国工业遗产保护还面临很多瓶颈,对工业遗产的保护力度也亟待加强。

    理论研究和社会沟通明显不够

    什么是工业遗产?国际工业遗产保护委员会大会通过的《下塔吉尔宪章》给出的定义认为,工业遗产包括具有历史、技术、社会、建筑或科学价值的工业文化遗迹,包括建筑和机械,生产作坊和工厂,矿场以及加工提炼遗址等等。

    谈及工业遗产保护,首先要明确工业遗产的价值在哪里。《下塔吉尔宪章》认为,凡为工业活动所造建筑与结构、此类建筑与结构中所含工艺和工具及这类建筑与结构所处城镇与景观,以及其所有其他物质和非物质表现,均具备至关重要的意义。

    对于这“至关重要的意义”,并不是所有人都认识到了。“尽管在我们看来,工业遗产承载了很多技术史、文化层面的意义,但在房地产开发者眼里,这就是一块极具商业价值的地皮,他们希望能尽快拆掉原有建筑盖高楼。”石楠指出。

    在石楠看来,目前国内对于工业遗产价值的理论研究和社会沟通还明显不够,全社会对于工业遗产价值的判断还没有形成共识。“以至于开发的冲动、市场的力量总是走在了保护的前面。”

    对此,石楠进一步指出,当务之急是需要进一步加强工业遗产保护和利用的基础性研究工作。比如明确工业遗产和文物的关系、工厂的生活设施区是否能纳入遗产氛围、工业遗产价值的判断标准等,以促成全社会形成对工业遗产价值的共识。

    技术价值是工业遗产的核心价值

    为了更好地保护中国的工业遗产,中国科协创新战略研究院与中国城市规划学会经过多年调查、整理,选取了100个有代表性的工业遗产,并就此发布了《中国工业遗产保护名录(第一批)》。

    中国科协创新战略研究院刘向东博士全程参与了这批工业遗产保护名录的选取和整理工作。在他看来,技术价值是工业遗产的核心价值,在名录选取中,尤为突出和强调其所蕴含的技术价值。

    “我们的名录从工业遗产的技术价值发掘入手,选取的是对中国近现代工业技术进步、技术转移、技术扩散起到重要作用的遗产,体现了技术发展对历史进步、社会变革的重大影响力。”刘向东说。

    据悉,这批名录中既有创建于洋务运动时期的官办企业,也有新中国成立后新建的项目;覆盖了造船、军工、铁路等门类,是具有较强代表性、突出价值的工业遗产。

    刘向东表示,希望通过名录的发布,引起社会对公众遗产的关注和重视,共同推动工业遗产保护利用事业的发展。“后期,我们还将继续与相关学会联合发布名录,与学会、地方共同推动工业遗产的实体博物馆和网上博物馆建设,改善工业遗产的传播手段,让更多的公众了解工业遗产。”

    工业遗产处于无法律保护的窘境

    保护名录的出炉会对工业遗产的保护起到怎样的作用,是很多专家学者关心的重要问题。

    “至少,列在名录上的工业遗产,当地拆起来多少会有所顾忌,如果没列进来的,很可能很快就‘牺牲’了,工业遗产保护面临较大的现实压力,所以我们尽可能地多列了一些。”石楠表示。

    在《中国工业遗产保护名录(第一批)》发布之前,工信部也发布了第一批获得认定的国家工业遗产名单。工信部产业政策司司长许科敏日前表示,2018年将完善工业遗产认定制度,出台国家工业遗产管理办法。

    在刘向东看来,对于工业遗产,目前最大的问题是缺乏相关法律;另外,工信部即将出台的国家工业遗产管理办法只是部门规章,没有上升到国家法律的层面。

    “而工业遗产保护面临的最大困难在于,相关立法滞后,处于无法可依的窘境。即使出现破坏工业遗产的行为,也很难进行处罚。”刘向东指出,尽管不同部门都希望保护利用好工业遗产,但目前没有明确的法律工具,能对工业遗产的调查、认定、登记、规划、保护、再利用提供法律依据。因此,希望能尽快出台工业遗产保护法律,加大工业遗产保护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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