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1月30日 星期二
冰上丝路,科技界有责任破冰领航
房琳琳

    1月26日,国务院发布《中国的北极政策》(以下简称《政策》),引起全球媒体热议。在“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大国责任引领下,中国科学家应尽快研读《政策》,学会设置“能提升全球特别是北极及近北极区域福祉”的科学命题,积极开展务实的国际化科研活动,为“认识北极、保护北极、利用北极和参与治理北极”破冰领航。

    科学家要有远见,突破思想局限认识北极。

    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和一般国际法,北极域外国家在北冰洋公海等海域享有科研、航行、飞越、捕鱼、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等权利,在国际海底区域享有资源勘探和开发等权利。虽然中国很早就建立了“北极黄河科考站”,并陆续开展了8次北冰洋科考,但与挪威等国的北极知识储备相比仍有较大差距。究其主要原因,除客观的环境、位置和距离让人望而生畏,还存在“北极科研成果对支持我国发展不甚适用”的狭隘思想。现在,《政策》将“认识北极”作为首要目标,确为科学家探索北极提供了“指北针”。

    科技界要广泛联系,避免单兵作战和浅尝辄止。

    《政策》用较长篇幅阐述了中国要不断深化对北极的探索和认知,以支撑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科学研究和生态环境保护的综合政策制定。重要的是,这种认知不能是浅尝辄止的,而应该是客观的、连续的、有深度和广度的。这需要科学家们在学术研究之外,睁开眼睛、支起耳朵,像雷达那样“接收”一切与北极事务有关的信息并加以整合。这种信息不应局限于科技成果,还应更多关注来自国际关系专家、区域性经济组织、双边及多边外交战线乃至专业智库的意见和建议,反过来更好地聚焦自己的科研课题。

    科研机构要尽快整合力量,为打造“冰上丝路”提供支持。

    作为“一带一路”倡议的一部分,中国打造“冰上丝路”得到北极圈主权国家的积极响应。俄罗斯、冰岛、挪威、芬兰等国均希望尽快与中国开展航道、能源、渔业等国际合作。《政策》提出,除了坚持科研先导,还强调保护环境、主张合理利用、倡导依法治理和国际合作,并致力于维护和平、安全、稳定的北极秩序。这既需要宏观大科学规划设计能力和高级科学管理水平,如科学计划与国家目标挂钩;也需要微观的科学成果与实操业务结合意识,如遥感监测网络与全球共享数据如何实时互动,分析并提供冰情、污染、事故等动态信息等。

    总之,要回答北极有什么、如何保护、怎么开发等务实问题,中国科技界应全速校准航向,率先贡献智慧和力量。

京ICP备06005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