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29日 星期三
两部委联合发文 新疆创新试验区迎利好

    科技日报讯 (记者朱彤)最近,对新疆创新试验区来说,有一条重大的利好消息。科技部联合国家发改委发文支持新疆开展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创新驱动发展试验(以下简称新疆创新试验)。

    文件称,科技部、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将加强对新疆创新试验的指导,在有关规划编制、政策实施、项目布局、机制创新、对外开放等方面给予支持,帮助解决新疆创新试验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为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实现提供有力支撑。

    新疆创新试验区采取“一区多园”的空间布局,重点在乌鲁木齐、昌吉、石河子、克拉玛依、哈密五地七个国家高新区和开发区,重点发展信息产业、安防产业、先进制造业、绿色现代农业、健康产业、商贸物流业和旅游产业等七大产业,努力打造1个至2个千亿元规模的龙头企业、10个至15个百亿元规模的创新型企业,建成5个至6个高水平孵化器,到2020年,试验区内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000亿元以上,科技贡献率达到65%以上。从2016年开始,新疆创新试验区优先建设的五地七区积极主动利用深圳高交会、北京科博会、新疆科洽会等广泛宣传、招商引智、洽谈合作,成效明显,已经签约24个重大技术合作项目,意向总投资近130亿元。

    文件提出,开展新疆创新试验是新时代的新定位新要求。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为动力,建立健全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体制机制,着力破解制约新疆创新驱动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探索科技成果向新疆有序转移的利益分享机制和合作共赢模式,构建符合新疆发展实际、支持创新发展的政策体系,不断优化创新创业生态,健全政府科技创新治理体系,建设高效服务型政府。依托乌鲁木齐、昌吉、石河子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打造新疆创新试验的核心载体;大力培养本土创新人才、吸引集聚国内外优秀人才;建设连接国内外的技术转移体系,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培育创新型产业集群,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深化区域创新合作,发挥中科院、深圳市等在科技创新的理念、经验、方法、产业、人员、技术、管理等方面的辐射带动作用,推动新产品、新技术在新疆转移转化和产业化;有效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共建技术转移中心、创新合作中心及技术转移协作网络,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技术转移活动,建立常态化的交流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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