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5月10日 星期三
宁夏 十一条举措 培育省级特色小镇

    宁夏日前印发《关于加快特色小镇建设的若干意见》。《意见》明确,将结合新型城镇化、新农村建设、特色产业培育发展等,利用3—5年时间分批择优培育一批特色小镇。今年确定培育创建首批10个省级特色小镇,示范带动全区特色小镇的建设发展。

    《意见》指出,特色小镇是以特色产业为支撑和引领,具有明确的发展定位、特定文化内涵、独特景观风貌和较强聚集辐射功能的空间载体。《意见》明确了择优确定对象,分批培育创建;立足产业优势,严格准入标准;突出镇域特色,科学合理规划等11条举措,要求特色小镇建设要坚持一镇一品、一镇一业、以产建镇、产镇融合,重点聚焦文化旅游、加工制造、商贸物流、民俗体验、休闲旅居养老等特色产业,吸引各类生产要素向小镇交流汇集。自治区鼓励各市、县(区)按照成熟一批培育一批的原则,开展特色小镇培育创建工作,创新产业发展形态和模式,加快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充分利用“互联网+”等形式,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发展新兴产业。

    自治区财政将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对列为自治区培育对象的特色小镇,每个小镇每年给予2000万元支持,连续支持3年,主要用于特色小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相关部门安排的各类专项资金,优先向特色小镇倾斜。我区将优先安排特色小镇培育对象申报国家特色小镇,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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