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4月28日 星期五
中新知识城在开放创新时代应与时俱进
张 平

    改革开放以来,广东一直以敢为天下先的精神,紧跟全球科技与经济发展的趋势,与时俱进,勇于突破阻碍发展的体制制度藩篱,为国家的改革开放探路和贡献经验。基于对趋势的把握,2010年立项的广州中新知识城是以创新驱动发展为核心理念,以产业项目建设为载体,以重大产业平台建设为重点,以科学优化产业布局与形成业态高端的现代产业体系为目标的新型城市规划。其目标本身与以往的传统城市有明显不同的特点,对于高新技术的重视与规划,不仅仅是中新知识城的重点,更是中新知识城的魅力所在。广州的这一做法得到了国家层面的认可,2016年,国务院正式批复在中新广州知识城开展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综合改革试验,中新广州知识城正式扛起了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探路的大旗。

    近年来,科技发展日新月异、国家发展战略与时俱进,共享经济、开放创新给中新知识城注入了新的活力,同时也提出来战略调整的需要,在以知识产权为核心的发展规划上更是需要探讨大科学、大技术、大数据以及人工智能产业规划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抓住新的机遇,在人工智能的基础专利、标准必要专利、商业软件专利、驰名商标与品牌建设、文化产业等诸多方面占据有利地位,在知识产权培训、教育、服务领域内形成独有的优势。

    互联网开放创新展示着无限的发展空间,从自由软件理念开始发展到开源软件的广泛应用,安卓系统手机全球普及以及私家车经济(Uber/滴滴快的)、私人住房经济(Airbnb / GoVocation)都是开放创新的结晶。开放创新成就了一批共享经济企业也借助互联网经营着每个人的资源。在国家提出“万众创业、大众创新”的口号下,自由、开放、共享的创新理念更是促进实现这样目标的原动力。

    《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从国家层面正式宣告中国“互联网+”时代的开启。“互联网+”作为国家产业创新升级的时代标志,其带来的是对传统产业思维模式的转变、社会文化的演变以及经济形态的改变,而最终的目的是以新表现形式出现的传统实体产业与互联网产业的深度融合。然而,无论是“互联网+”还是“+互联网”,这个“+”的过程并不是简单的企业或者产业的合并,而是无形资产和核心技术的发展与升级,知识产权保护正是这种无形资产发展升级的基础。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程度、应用方式、管理水平等都将直接影响整个“互联网+”未来发展的广度与深度,可以说知识产权依然是“互联网+”时代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障。

    尽管开放创新在全球范围内已成必然趋势,然其自由、开放、共享的理念与保护私权至上的现代专利制度格格不入。来自反叛专利制度的开源技术领域终究也抵挡不住企业申请专利和专利诉讼的洪流,亦开始聚集专利权人构筑专利长城。在专利权与开源许可证层层叠叠的复杂关系面前,创新与市场竞争异常残酷,专利诉讼频率和数量成井喷式增长,诉讼标的动辙数十亿美元,人们开始反思传统制度的社会功能。从知识产权制度本身出发,“互联网+”产业模式又面临许多知识产权保护的困境。主要有四类:第一,专利制度保护程度适当性的确定。尽管专利制度的作用是保护创新,但过高或者过低的保护力度都会产生抑制创新的作用, 非专利经营实体(NPEs)产生的法律基础就是过高的专利保护力度;第二,著作权商业模式的规范。互联网改变了作品传播的速度与方式,一件作品的商业价值已经不仅仅与其创造的内容有关,还与其传播的方式有关,新的商业模式所面临的是法律缺失与利益平衡的双重困境,加之软件作品所特有的专利问题,使著作权在新商业模式下面临多方产业利益的纠纷;第三,商标保护与市场竞争秩序的协调统一,商业保护的权益应当是对于商誉有贡献的权利人的排他使用行为,然而在商标注册先申请的法律制度下,商誉的贡献者、商标的权利人以及商标的使用人在某些情况下出现了脱离,而由此带来的后果则是导致消费者混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特别是在跨境电子商务活动中,平行进口给传统商标保护提出了挑战,贸易全球化、商标保护的地域性、电子商务的无国界性给自贸区以及电子商务的经营者提出了许多新的法律挑战;第四,因个人信息(隐私保护)保护引发的“删除权”问题影响到ISP的知识产权侵权责任的承担,在“互联网+”的产业模式中,互联网服务商的法律风险应当在可控制之中。可以预见,传统一线城市,因承载着最根深蒂固的传统制度,而面对新技术发展时,将面临“大船掉头”的困境与挑战,而新型城市的兴起也正体现了开放创新时代对于一切新鲜事物的渴求与希望。

    在开放创新时代,就知识产权保护本身来讲,需要更加立体化的应用。单纯强调知识产权的保护或者知识产权的应用,都难以解决产业体系创新升级的问题。要在开放创新的时代背景中,规划整体的知识产权战略,需要的是一种对于知识产权全方位的立体应用:通过专利管理保护企业的创新成果,通过著作权相关协议及研发模式将企业的创新技术与新产品进行有机的结合,最终将对于企业技术及产品的认可积累到承载企业商誉的商标之中。除了专利、著作权以及商标外,在人工智能产业中,涉及核心技术及商业信息的保护、企业公平竞争秩序的建立更是不同于传统产业。开放创新已经成为“互联网+”的产业基础,使用开源软件是众多行业的选择,开源社区丰富的开发者及软件资源也是企业的创新源泉,基于封闭的工业革命诞生的知识产权制度在开放的开发创新时代也在进行根本的变革。

    基于以上诸多情况,中新知识城这一新型城市的建设,不仅仅是智慧型城市还应当是制度探索和引领型城市的建设,作为全国首个也是目前唯一一个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综合改革试验区,新形势下改革的先锋和探路者,使命光荣,任务艰巨。

    (作者为北京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常务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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