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4月18日 星期二
山西:开发区人事薪酬改革推动转型发展

    科技日报讯 (记者王海滨)4月10日,山西为强有力推动新一轮开发区建设,出台了《关于深化开发区人事和薪酬制度改革实行“三化三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针对山西省开发区总体上发展水平不高,块头不大、活力不强、引领不足等突出问题,2016年底,山西召开全省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会议,要推动全省开发区整合、改制、扩区、调规,促进山西产业版图的优化,举全省之力把开发区打造成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先锋、转型发展的重要载体、区域经济的强力引擎和全省转型综改试验区的主战场。

    《意见》提出,将实行领导班子任期制。每个任期一般为3年,在同一岗位连续任职一般不超过3个任期。领导班子考核纳入全省和当地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开发区实行人员能进能出的灵活用人机制。鼓励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到开发区干事创业。对原来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调入开发区的干部,保留本人档案身份,执行开发区人事、薪酬等制度。

    《意见》提出,实行全员岗位聘任制。开发区管委会根据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人员编制,除领导班子成员外,全面实行人员聘任制,聘期3年。各开发区根据实际,制定岗位设置方案,自主确定本单位各类、各等级岗位以及结构比例。《意见》提出,实行绩效工资制。绩效工资总量由各开发区管委会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自主核定,并自主决定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对“高精尖缺”高层次人才,可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实行协议工资或年薪制。

    同时,山西省将积极推进开发区专业化、国际化、市场化“三化”管理团队建设,在开发区建立专业化管理运营团队,鼓励开发区积极探索市场化运营改革,引入国内外战略投资者、专业化园区运营商,以“整体外包”“特许经营”等形式,委托开展“园中园”的设计、建设、招商、运营和维护,与开发区管委会确定收益回报和风险共担机制,加快推进产业园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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