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4月11日 星期二
共享单车索赔“第一案”如何判定引发热议

    创业圈

    今年1月28日,31岁的冯先生出地铁站后租用某平台共享单车,在下坡骑行时失控摔伤。前不久,冯先生认为造成事故的原因是车辆刹车失灵,运营商未尽维护检修义务致产品质量缺陷和安全隐患。为此冯先生将运营方北京某公司诉至北京市朝阳区法院,索赔医疗费等2万元。朝阳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实际上,最近仍在有一些单车骑行出现用户伤亡的现象发生:天津9岁男孩颈部被刺伤、长沙19岁女生被撞受伤、上海不满12岁小学生发生意外等事件……作为北京市第一起共享单车遭索赔的案件,未来法院如何判定,共享单车的“责权利”如何界定,都在近期引发了舆论大量的讨论。 

    点评 

    悲剧的发生,让每个闻者都为之心痛。而“责任”成为最近舆论热烈讨论的焦点。 

    一部分观点认为:用格式化的条款去单方面的把责任或义务推给消费者,既不合理,也未必合法,骑行过程中发生事故单车平台应承担一定的责任,尤其是事先加强责任义务告知;另一部分观点则认为骑行者一旦“上车”就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与平台无关,尤其是出现未成年人骑行发生事故,家长责无旁贷。 

    孰是孰非?无疑相关法律层面的判决会对此产生更为深远的商业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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