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3月08日 星期三
朱共山委员:
“绿金”变“真金”要多层次立体创新

    代表委员建言

    本报记者 张 晔

    2017年,我国将全面启动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这就意味着企业节能减排核算出来的“减碳量”也能卖钱了。然而,协鑫集团董事长朱共山委员对此却忧心忡忡,他告诉记者,2015年我国先行试点的7省市CCER(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配额发放总量约为12亿吨,在2016年履约期,用于抵消的CCER不到800万吨,占配额总量的比例约为0.67%。

    本来是让绿色能源企业受益的好政策怎么让人窝心呢?

    朱共山说,2016年,随着《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的出台,我国成为全球首个建立了比较完整的绿色金融政策体系的经济体。中央及地方出台了一系列相关的支持政策,中国全年发行绿债2050亿,成为全球最大的绿债市场。然而,相对于绿色实体经济的快速发展需求,我国绿色金融的实质性利好释放仍显得较为缓慢,企业受惠于“绿金新政”的获得感并不强。

    “我国绿色金融在执行中还存在两大不足。”朱共山直言不讳,一是对绿色经济的贷款动力不足、规模不大,主管部门对绿色金融政策目标还主要停留在限制对“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行业企业的信贷投放上,注重促进节能减排短期目标的实现,对绿色能源企业、可持续发展产业则有所忽视。二是与国际市场相比,国外在不断创新绿色金融衍生产品,如新能源电站资产证券化、新能源电站优先股计划、碳期权、碳期货、碳担保等,我们还只是在做一些局部上的产品创新,落后于中国绿色金融市场的发展与绿色能源企业的需求。

    为此,朱共山建议:一是调整绿色信贷指引目录,将针对绿色能源企业的绿色金融作为银行信贷的长期发展战略。二是适当提高绿色能源企业金融业务的风险容忍度,激励金融资源配置优先向绿色能源企业发展倾斜。三是设立“绿色银行”“生态银行”,吸引中介服务机构提供低碳项目开发咨询、投融资服务、资产管理、绿色信用评级等服务。四是进一步创新发展新型绿色金融衍生产品,如新能源电站优先股计划、新能源电站资产证券化、碳资产货币化产品等。(科技日报北京3月7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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