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3月08日 星期三
得看创新主体有无获得感
周国辉

    科技厅长眼中的两会

    连日来审议政府工作报告,两次在全团会议上发言。我对中央政府施政工作,发自内心地给予高度评价,确实带劲、给力、提气。

    从科技创新工作来说,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坚持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相结合,科技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相结合,围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密集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既有宏观的指导意见,又有微观的方案细则,既有战役方面的运筹谋划,又有战术方面的部署落实,在科研人员的松绑减负、科技成果的“三权”改革、科研经费的使用管理等方面采取了很多突破力度很大的举措,可以说是指向明确,措施务实,干货很足,为释放改革创新红利、提升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创新型国家和科技强国建设提供了坚强保障。下基层调研,一个比较明显的感受是,企业、科研人员等各类创新主体对科技改革创新的获得感日益增强,政策、体制和生态环境越来越好。当然,无庸讳言,各类创新主体对科技改革创新仍有更多的期待。

    科技成果转化需要供需双方合力。从供应侧看,当前,有的高校科研人员仍“心有余悸”,存在不敢转化的现象。究其原因是转移转化政策链条未能有效衔接,政策的宣传、清理和配套要进一步跟上,以切实打通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

    这几年,国家在优化财政科研经费管理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举措,突破力度很大,科研人员的反响很好,但需要研究的新情况仍然不少。尤其要进一步发挥好首席科学家和创新领军人才的作用,赋予他们更多的人财物支配权和技术路线决定权,进一步为他们松绑减负。

    从需求侧看,主要是调动各类企业的积极性。重要的仍是加强对科技创新法规政策的督查落实。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到75%。这是一项普惠性政策,自然深得企业欢迎。但从全国来看,各地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情况并不平衡。科技、税务、财政等部门要联动推进政策落地。高新技术企业每3年要重新复核认定,这是必要的,但程序太过繁琐,很多企业只得请中介机构代理,无形中增加了负担。要按照放管服改革精神,进一步简化高新技术企业的复核程序,让好政策更容易惠及企业。此外,对初创企业的政策扶持、政府采购、投贷联动都要逐项研究,该试点的试点、该推广的推广。

    政策好不好、落实没落实,基层和群众最有发言权。浙江基层代表对“最多跑一次”改革最为追捧,说明打到了行政机关和机制的“七寸”。

    李克强总理说得好:我们一定要让企业和群众更多感受到“放管服”改革成效,着力打通“最后一公里”,坚决除烦苛之弊、放公平之策、开便利之门。

    (作者系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科技厅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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