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1月19日 星期四
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管理机构遴选公告

    为充分发挥财政科技资金的引导作用,建立健全科技创业投资机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加快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根据《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实施方案》(豫政办〔2016〕224号),现面向全国公开遴选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以下简称“转化基金”)管理机构,特制定本办法。

    一、遴选原则

    根据“市场运作、专业管理”要求,面向全国公开遴选基金管理机构,基金管理机构的遴选坚持公开、公正、科学、专业的原则。

    二、基金管理机构的申请条件

    (一)在中国大陆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实收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软硬件设施,具备丰富的投资管理经验和良好的管理业绩,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管控机制;

    (二)应当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三)至少有3名具备3年以上私募股权基金(含政府引导基金)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

    (四)管理过的基金规模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

    (五)三年内无重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其工作人员三年内无受到过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罚的不良记录;

    (六)提交切实可行的募资方案和子基金发起设立计划;

    (七)组建投资委员会,并确定人选;

    (八)熟悉河南省情,了解河南行业现状和发展规划,能够促进新技术、新工艺、新装置、新产品、新材料、新模式、新业态等创新成果转化应用及军民融合项目成果在河南省内转化;

    (九)愿意接受《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实施方案》(豫政办〔2016〕224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十)基金管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基金管理机构的职责

    (一)基金管理机构应向转化基金认缴不低于转化基金规模1%的出资,并负责募集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的社会资本出资。

    (二)基金管理机构按照市场化方式进行运作,主要负责制定转化基金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选聘子基金管理团队、参与子基金的设立、监督子基金的管理运营和转化基金退出等工作。

    四、遴选程序

    在转化基金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由省科技厅、省财政厅、郑州市政府等有关部门组成遴选工作组,负责管理机构的组织申报、尽职调查、答辩和评审等工作。

    (一)申报

    全国范围内凡符合条件的基金管理机构均可申报。申报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基金管理机构申请;

    2.基金管理机构的工商登记证(复印件);

    3.基金管理机构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

    4.基金管理机构及其管理的基金在基金业协会登记有关手续或证明;

    5.基金管理机构高管人员和专业人才构成及简历;

    6.基金管理机构近三年主要业绩情况(附2016年经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

    7.基金管理机构资金募集方案和投资计划;

    8.基金管理机构投资管理制度、风险控制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

    9.出资承诺函、基金管理机构及管理团队无违法违规证明等。

    (二)初选

    对有效期内参与申报的基金管理机构申报的材料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初步审核,优选三家基金管理机构进入下一轮(预计15个工作日)。

    (三)尽职调查

    基金管理机构遴选工作组组织有关专家对进入本轮的基金管理机构进行尽职调查(预计20个工作日)。

    (四)终审

    工作组组织评审专家对人选的基金管理机构进行评审,评审分为汇报、答辩及综合评审打分三个环节(预计10个工作日)。

    汇报:基金管理机构有关人员汇报有关情况。

    答辩:对专家提出的问题进行答疑。

    综合打分:参与评审专家根据申报材料、尽职调查、汇报、答辩情况对基金管理机构进行独立打分,形成专家评审意见。依据评审专家评审意见,拟定基金管理机构。

    (五)公示

    对拟定的基金管理机构在河南主要媒体和有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基金管理机构。

    五、其他事宜

    (一)请符合条件且有意申报的基金管理机构,根据本办法要求,于2017年2月28日17:00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五份报送至河南省科技厅条财处,电子文档发至hncgzhjj@163.com邮箱。寄送地址:河南省郑州市花园路27号,科技信息大厦2223房间。

    (二)《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实施方案》及申报方案可在河南省科技网www.hnkjt.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

    联系人:王娜  张世杰

    电话:0371-65942081  65956583

    17737711683

    河南省科技厅 河南省财政厅 郑州市人民政府  

    2017年1月18日  

京ICP备06005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