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16日 星期五
尊重科研规律 用好科技创新“人财物”
北京市科委主任 闫傲霜

■科技厅长话创新

    日前,国务院批复同意自明年起将每年的5月30日设立为“全国科技工作者日”。全国8100万科技工作者有了自己的节日。设立这个节日,就是为了鼓励广大科技工作者牢记使命责任,切实担负起支撑发展的第一资源作用。科研人员是科技创新的核心要素,对于科技管理部门来说,尊重科技人员的创造,遵循科研规律,是做好科技管理的关键,我们要变科技管理为服务创新,不断释放改革红利,让“人财物”在科技创新中充分发挥作用。

    

    ——让科研人员有更多获得感

    创新驱动实质是人才驱动。只有科研人员发明创造的价值得到认可,才能激发他们持久的创新动力。截至2015年底,全市共有105项国有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的激励试点方案获得批复,405名科研和管理人员获得股权,激励总额约2.25亿元,如今这些先行先试政策已向全国推广。股权激励改革试点工作为推进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014年9月,北京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加快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意见》,出台了“京科九条”等系列配套政策,将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改革引向深入,科技成果转化所获收益可按70%及以上的比例,划归科技成果完成人以及对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所有,剩余部分留归单位用于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工作。

    可以看出,北京市对科研人员的激励力度不断加大,而且单位可以对科技成果进行自主处置,不需要再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经费要“花好”也要“好花”

    科研经费不好花,科研工作常要围着钱转,是过去大家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原因是通常按照行政工作思路管钱管事儿。如何避免出现“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情况,这是我们努力探索和解决的问题。

    今年9月,北京市科技创新大会召开,发布了进一步完善财政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的若干政策措施,提出了5个方面、28条改革举措,瞬间刷爆了微信朋友圈。这“28条新政”体现了很多亮点:

    首先是简化财政预算编制,科研经费预算只需编制一级费用科目,不再提供过细的测算依据,同时取消财政预算评审程序,将立项和财评“合二为一”。

    其次是赋予承担单位和科研人员更大的科研自主权,即“331原则”:“3个下放”是,下放财政科研项目预算调剂权限;下放差旅费、会议费、咨询费管理权限,科研类差旅费、会议费不纳入行政经费统计范围,不受零增长限制;下放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权限;“3个改进”是,改进科研经费结转结余资金管理方式,改进财务报销管理方式,改进科研人员因公出国(境)管理方式,从科研经费中列支的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用不纳入“三公”经费统计范围,不受零增长限制;“1个扩大”是,扩大科研基本建设项目自主权。

    最后,“好花”的同时,我们还要在“花好”上下功夫。比如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强化科研项目承担单位法人责任,建立统一的科研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加强科研项目信息公开、信用管理、经费审计、绩效评价和检查指导等。

    

    ——把“沉睡”的仪器设备用起来

    北京聚集了全国最丰富的科技资源,包括大型的科研仪器设备。单位购买、运营和维护这些“冰冷”的设备,往往需要耗费非常大的成本,而且利用率也非常有限。如何唤醒“沉睡”的科技资源,也是改革中的重要工作。

    北京市科委联合中科院、清华、北大等单位,共同搭建“首都科技条件平台”,推进科研仪器设备向社会开放共享。

    一是通过经营权授权,促进科技资源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引入专业化服务机构,将能开放科技资源的经营权授权给专业服务机构,促进科技资源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解决了高校院所开放科技资源的产权问题。

    二是建立利益分配机制,解决了开放科技资源市场化运营和服务问题。建立了资源方、服务人员和专业服务机构之间的利益分配机制,促进多方共赢。

    三是改革政府投入方式,探索形成了以财政资金为先导、市场化运营为基础的运行机制。引入绩效考评机制,以单位开放仪器设备资源数量、服务企业数量、服务合同收入等方面按一定的权重比例作为绩效考核依据,给予“后补贴”支持,实现了以“效果”为导向的政府投入改革。

    “首都科技条件平台”探索形成创新资源开放共享“北京模式”,累计推动801个国家级和市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中心、价值227亿元的科研仪器设备向社会开放共享,整合了600多项较成熟的科研成果促进其转移转化,聚集1万多名专家,产生了超过1.5万项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年均服务收入超过2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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