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10日 星期六
“掘金”岳阳楼须得要领
文·杨 雪

    因为前一段“岳阳楼被卖了”的传闻,岳阳市政府被湖南省文物局紧急约谈,双方初步决定暂缓转让岳阳楼经营权。不过,暂时叫停的“买卖”无法解除公众对岳阳楼命运的担忧——早在2002年,岳阳楼差点被捆绑上市,后来是在省里的反对下才不了了之。看来,掘岳阳楼这块金,当地政府也是蛮拼的。

    从张家界开始,19年来,景区经营权转让已经成为各地发展旅游经济的套路。看着人家市场化经营搞得风生水起,赚得盆满钵满,自己只能一直捧着个金饭碗干着急,岳阳市政府也是怪难受。但“掘金”须合法,而根据文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岳阳楼作为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不得作为企业资产经营。

    其实这很好理解,资本的逐利性决定了其不可能对文物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有太多担当,而是基于利益最大化的考量,甚至可能竭泽而渔。况且,也并不是所有名胜古迹都适合引入大规模的市场开发。

    江南三大名楼之所以名扬天下,并不是其建筑本身有多少惊艳之处,而是这些亭台楼阁与文人们写下的千古佳篇相互辉映的效果——“黄鹤一去不复返,白云千载空悠悠”捆绑“此地空余黄鹤楼”的惆怅;落霞孤鹜、秋水长天相伴滕王高阁,即席作序才情立现;登岳阳楼,既有去国怀乡,又有心旷神怡,承载着中国士大夫的忧乐观和济世情怀。如是观之,就文化属性而言,保留岳阳楼的朴素和真切才有利于怀古和凭吊。如果说商业化扩张会威胁到纯木结构的文物本体,那么对附着其上的气质和气场的破坏,则是对文物更大的伤害。

    在处理文物和市场的关系时,有人爱拿国家文物工作方针里的“合理利用”说事,断章取义地把文物看成摇钱树,也不知有心还是无意。所谓“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文物保护单位首先在保护,利用的前提也是适度合理。有些事业注定需要供养,做文保首先应该有一颗甘于清贫的心。

    抱有对文物一定的敬畏心来讨论适度合理利用,思路会大不一样。掘岳阳楼这块金,不妨从其文化价值着手,发挥这张名片的品牌效应。当然,这就劳烦当地政府虔诚一点,多费些心思。

京ICP备06005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