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05日 星期一
更正

    更正:12月2日本报一版《成果未适时转化,三年后归研发团队》一文,文中“单位未能适时地实施转化的情况下,三年后科技成果所有权强制授予研发团队和科技人员”,应为“财政性资金项目合同中,单位与成果研发团队或完成人可约定转化机制”。特此更正,并向读者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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