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14日 星期一
严重交通违法将纳入征信

■给您提个醒

    在近日召开的全国公安部交通管理工作会上传来消息,驾驶人严重交通违法、责任事故信息将纳入个人不良征信记录,对各类失信行为驾驶人、交通安全相关企业及从业人员,实施信用分级管理,根据信用评定差异予以相应的激励、警示和惩戒。

    传统意义上的个人征信,主要涉及银行金融领域,以个人消费信贷为主。随着社会的发展,个人征信的外延也在不断扩大,不再局限于信用记录等数据。以交通违法为例,深圳等多个地方已开始了这方面的尝试,并且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相比于地方,公安部的尺度有所放宽,纳入个人不良征信记录的信息仅仅包括“严重交通违法、责任事故”。

    公安部党委副书记、副部长黄明表示,目前道路交通安全存在三大风险,包括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风险、道路交通事故分散多元的风险,以及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出现逆转的风险。

    公安部强调,在当前汽车文明远未成型的情况下,对于挑战秩序“底线”、突破事故“红线”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必须坚持“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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