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10日 星期一
支付宝、微信转账12月起将限笔数

    从12月1日开始,人们通过网银、手机银行或支付宝、微信等渠道转账,应当与银行或支付机构事先约定转账的限额和笔数。超过限额和笔数的,银行账户转账应当到银行柜台办理,支付账户则不得办理。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加强了对非柜面转账的管理,以有效打击日益猖獗的电信网络诈骗。

    根据央行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银行在为存款人开通非柜面转账业务时,应当与存款人签订协议,约定非柜面渠道向非同名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转账的日累计限额、笔数和年累计限额等,超出限额和笔数的,应当到银行柜面办理。

    除向本人同行账户转账外,银行为个人办理非柜面转账业务,单日累计金额超过5万元的,应当采用数字证书或者电子签名等安全可靠的支付指令验证方式。单位、个人银行账户非柜面转账单日累计金额分别超过100万元、30万元的,银行应当进行大额交易提醒,单位、个人确认后方可转账。

    大家常用的支付宝、微信等第三方支付机构的账户,也要遵守同样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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