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6月21日 星期二
为打击毒品走私犯罪提供科技支撑
文·本报记者 陈 瑜

■科技禁毒

    “前两天查获的一起走私毒品案中,我们发现毒品成分有明显‘异常’,这种异常情况的出现,有多种可能性,具体原因还需进行大量分析检测和相关动态性研究,重点研判境外制毒势力加工合成毒品的方法。”说这话的是海关总署缉私局昆明司法鉴定中心(简称“司法鉴定中心”)检验鉴定一科科长周景。

    入职20余年,周景先后参与上百起打击毒品走私专项行动,协助拉萨、长沙等海关和越南海关鉴定查获的毒品、易制毒化学品,为打击毒品走私犯罪提供了有力的执法技术保证。

    但与周景工作同样神秘的,是他的工作单位——海关总署缉私局昆明司法鉴定中心(简称“司法鉴定中心”)。

    面对海关缉私警方強有力的打击态势,走私毒品犯罪团伙日益狡诈,他们或把毒品藏入各种物品中,或把毒品溶成液体进行伪装,甚至吞入腹中,企图蒙蔽警方视线。把守西南国土与缅甸、老挝和越南接壤、4061公里边境国门的昆明海关缉私警察,是我国遏制毒品走私、打击毒品犯罪的一支重要力量。

    2001年,司法鉴定中心成立,现具有理化检验、痕迹检验、文件检验和电子证据等4个刑事技术鉴定专业。司法鉴定中心主任侯卫东说,作为侦查破案的重要技术力量支撑,中心各专业在破案中的作用不可或缺。

    “毒品鉴定能力的高低不仅取决于准确的定性定量分析,还取决于对毒品中异常成分的发现和综合研判能力。”周景说,鉴定前,要将待检毒品可疑物进行充分研磨,保证毒品可疑物混合得足够均匀。研磨好的待检毒品要按照毒品鉴定的标准方法,加入各种化学试剂,其中包括强腐蚀性溶液,配制成待检的毒品可疑物溶液,放入分析检测仪器进行分析。对部分不明性质的毒品可疑物,需使用相应的分析仪器检测,以确定开展定性定量检验鉴定的方向和方法。

    将毒品检材定性后,定量鉴定是整个毒品理化检验中最为关键的关口。

    周景将这一过程形容为“抽丝剥茧”,按照毒品检验的标准方法,准确测定出毒品含量,从而为定罪量刑提供准确证据。

    成立15年来,司法鉴定中心共接受涉毒案件检验鉴定1000余起,参与现场办案600余起,处理各类检材逾11.98万份,比对指纹9000多枚,出具各类具备法律效力的鉴定文书1000余份。证据面前,“零口供”的走私毒品犯罪嫌疑人受到了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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