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16日 星期三
能源部门减排是应对气候变化的关键
——访卓尔德环境研究中心首席能源经济师张树伟

    ■今日视点

    本报驻法国记者 李宏策

    12月12日,法国外长、气候变化巴黎大会主席法比尤斯在全体大会上提交主席提案,眼角湿润的法比尤斯声音颤抖、几近哽噎,会场上的各国代表们则起立致以最热烈的掌声。这一提案在几个小时后获得一致通过,《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196个缔约方在欢呼和掌声中达成新的全球气候协议。

    《巴黎协定》的签署将对全球及中国能源业界带来什么样的影响,科技日报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卓尔德环境研究中心首席能源经济师张树伟。

    协定确定自下而上谈判模式

    张树伟表示,气候变化是全人类面临的最大挑战之一,其根源来自人类活动引发的温室气体排放。而不同地区的排放效应基本相同,并且具有时间积累效应,这与局部地区空气污染存在很大的不同。因而,温室气体排放空间具有“全球公共品”性质,特别需要全球各国的共同努力来减少排放。

    张树伟认为,《巴黎协定》的最大意义就在于改变了过去自上而下的谈判模式,从制度安排上转向了以自下而上为主导,结合监测、定期评估、随时间提高减排雄心的“混合”模式。这一模式打破了旧有试图分配减排责任的谈判僵局,并且可以进一步提高实现总体目标的雄心。这一模式是否可以有效地减缓气候变化的影响,仍有待于今后更长时间的努力,特别是将协定内容进一步具体化。

    能源部门减排是应对气变的关键

    张树伟表示,目前,能源部门的排放在全球温室气体排放结构中占据至少三分之二,也是减排的重点关注对象。《巴黎协定》将1.5摄氏度长期气候目标纳入其中,这对能源工业界将是一个长期的约束,并且这个约束还会随着时间而不断收紧。至于现阶段是否会不断收紧,则取决于全球治理状况和各国的政策选择与变化。能源界将要受到的影响也会与各国政府不断推出的具体能源环境政策高度相关。比如,可以预见,美国与西欧国家将对燃煤发电的限制逐渐增多,这一领域的投资几乎变得不可行;一些陷入财政危机的国家可能出于解决财政平衡的需要而推出碳税;东南亚与印度的电力需求增长旺盛,如何防止对落后技术的锁定也是其政府十分关心的问题;一些大的主权与私人基金已开始投资可再生能源,其收益率在逐渐改善,并且因燃料成本几乎没有波动,具有风险较小的特点,是投资组合中不可缺少的品种。

    张树伟说,具体到中国,就涉及到对已承诺的减排贡献的落实问题。特别是非化石能源发电升至20%目标的实现,考虑到中国电力部门的现状,这也是极具挑战的。

    关于中国如何推动能源转型以支撑可持续发展问题,张树伟认为,一是要让市场发挥更好的决定性作用,消除过去存在的扭曲现象,这涉及中国的改革进程;二是需要解决市场失灵的问题,比如将环境成本内部化的程度、新技术进入市场如何克服障碍等,这涉及制定各种合理的政策、目标、法律与规定。

    对于存在扭曲的方面,政府要坚决退出,尽快建立相关的市场基础设施,“做正确的事”;对于市场失灵部分,要基于“把事情做正确”的价值标准,探讨解决市场失灵的最合适的政策手段与政策措施。比如设定能源环境的发展目标、转型目标,要从有效性、成本效益、面临新信息的灵活性等多个标准考察政策的合理性,制定更有效率与可行性的能源环境政策。这些政策会显著地区别于过去占主导地位的“命令—控制型”政策。最新出台的电力改革配套文件对这一问题的认识深刻清晰,是正确的解决方案的第一步。

    中国将引领低碳经济发展

    张树伟介绍,中国经济总量占据世界第二位,没有中国的世界能源地图是极不完整的。中国自身能源系统转型与环境治理的加强是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大国的担当。不断提高的能源与环境减排目标将是我国未来能源系统发展可以预见的约束。中国的这种重要作用除了以上的全球治理含义,还体现在技术的创新和推广上。此外,中国要在可再生能源技术进步方面发挥世界性的引领作用,这有赖于中国成熟的制造业体系和比发达国家低廉的成本。

    目前,国际技术合作存在这样一种现象:先进的技术、核心的部件可能是发达国家最先发明、制造的,以各种方式引入中国,并在中国实现技术的再创新,进行低成本的制造;这些产品再出口到发达国家,支持他们的可再生能源发展。中国、印度等具有制造能力的国家,寄望于别国成本下降之后再进行技术输入是不现实的,因为他们就是世界的低成本中心,需要发挥引领作用。

    (科技日报巴黎12月15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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