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27日 星期五
对“化学”一词必须较真
□ 陈雍君

    北大教授周公度对“我们恨化学”的化妆品广告发起声讨,近日来引起许多评论。其中有一种声音认为,周教授的声讨有“上纲上线”之嫌。笔者认为此论不妥。周教授的声讨或带上了些许个人情感色彩,但其角度正是以科学的态度讨论“化学”一词的内涵和外延,对剔除大众印象里对“化学”一词的错误认识正是恰逢其时。

    长久以来,由于媒体宣传用词不够审慎,加之相关科普不够深入细致,导致“化学”一词在日常生活中几乎成为贬义词,且常用来粗暴指代诸如“人工添加化学试剂”、“有害化学品”、“色素添加剂”等。广告“我们恨化学”中的化学,指代的应是“人工合成化学产品”。笔者曾在某饭店门口见到招牌“不含任何化学物质”。不含任何化学物质的话,那无非就是真空了,难道这是饭店本意?肯定不是。当然,附近居民并无此困扰,大家都知道这是食材取自天然的意思。可见,“化学”一词俨然已具有了另外的词义范畴和用法习惯。

    一般来讲,词汇经过社会大潮的洗礼变革而被赋予全新的含义,这并非难以理解和接受。但“化学”是基础学科的专用名词,且其现有的“新含义”正是构建在化学学科基础之上的贬义偏见,就特别值得重视和研究。否则长此以往下去,化学就要成了小朋友心目中的坏学科,化学家也要变成邪恶博士形象。更加糟糕的是,“化学”虽有了新的用法范畴,但其始终也还是严肃学科的代名词,天然具有科学意味。因此,即便是“不含化学”、“无化学”等无稽表述,也给人以讲科学的错觉。那么,最终最容易受到伤害和蒙骗的,当然还是普通消费者。

    “化学”一词的谬误含义之所以能够在日常生活中乃至高端媒体上被粗暴使用,也正是因为人们对化学学科的概念本身就认识模糊,搞不清楚。“我们恨化学”广告一出,许多人质疑电视台的广告审核工作,但实际上审核人员在广告法等领域的专业素养肯定毋庸置疑,但是其究竟是否准确了解化学这一学科的基本含义,倒是值得一究。当今我国处于民众普遍追求生活质量的时期,许多东西沦为“谈之色变”,如将化学学科与有害化学物混为一谈的“谈化学色变”,如将核辐射、强电磁辐射与弱电磁辐射混为一谈的“谈辐射色变”,又如将水质酸碱性与人体酸碱性混为一谈的“谈水色变”等等,无一不折射出民众对基础学科整体认知水平不高、基础性概念缺失的现状。

    面对此种现状,加强基础学科教育,普及基础学科常识,可谓任重而道远。其中最直接最便捷的,就是在文字使用上慎之重之,不趋从于错误的用法和习惯。这方面,教育有责任,媒体有责任,学者当然亦有其责任。周教授首当其冲,对大家都已默许了的、认可了的错误概念说不,是学者当有之精神。社会各界不仅不应给周教授泼冷水,反而应借此机会慎重地审视自身,审视周遭,跟着较真的教授一起提高社会整体科学常识水平。

京ICP备06005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