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22日 星期日
湖南出台建设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意见

    科技日报讯 (记者俞慧友 通讯员任彬彬 尹文辉)11月14日,记者从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部际协调小组第一次会议上获悉,《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若干意见》正式出台。

    《意见》从创新人才培育和引进、创新科技开发转化、创新创业创造主体培育、创新资源开放共享、创新投入支持、创新管理服务等六大机制角度,细分20条,亮点颇多。

    在创新人才培育和引进方面,《意见》提出实施“长株潭高层次人才聚集工程”,在重点产业领域引进和培养掌握国际领先技术、引领产业跨越发展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和团队;完善科技人员职称评审机制,将科技成果(知识产权)转化效益作为高校、科研院所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鼓励企业采取股权奖励、股权出售、股票期权等方式,对科技创新人才实施股权和分红激励,支持长株潭三市高新区建设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等;

    在创新科技开发转化机制方面,《意见》提出,将赋予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自主处置权、灵活用人权,引导社会资本参股转制院所,支持转制院所上市,建立公益性科研院所服务行业创新机制,深化科技成果处置权、收益权改革,探索建立全国性技术贸易区,建立健全创新产品中试的体制和平台,扶持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等;

    在创新创业创造主体培育方面,支持建立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推进军民融合创新,重点支持100项技术相对成熟、有望快速转化、市场前景好的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项目,对接国家重大军工项目布局,大力发展众创空间等;

    在创新资源开放共享方面,构建长株潭研发公平服务平台,加强科技资源开放服务;在创新投入机制方面,拟设立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支持组建长株潭科技创新金融服务集团,扩大政府创新服务采购;在创新管理服务机制方面,拟建立长株潭三市政策协同机制,建立统一的示范区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组建高层次人才智囊团,打造特色新型科技智库等。

京ICP备06005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