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8月10日 星期一
京津冀:协同创新见真章
——访京津冀协同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副主任邬贺铨院士

    本报记者 冷德熙

    ■ 京津冀轨道交通协同发展互联互通

  《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下称《规划纲要》)下发到京津冀三地地市一级,已经一个多月了。目前三地都在制定具体措施对规划纲要进行贯彻落实。以交通为例,三地都分别制定了交通一体化规划征求意见稿。记者日前采访了京津冀协同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工程院前副院长邬贺铨。

    谈到对于《规划纲要》的总体印象,邬贺铨对科技日报记者说,“协同创新是《规划纲要》最重要的特色之一”。

    “协同创新”被提出,已经是几年前的事。一般来说,协同创新是指通过突破创新主体之间的壁垒,在人才、资金、信息和技术等创新要素和资源之间实现深度合作。“协同创新是京津冀协同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协同发展战略精神的重要体现。”邬贺铨说。

    总体看来,《规划纲要》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围绕京津冀三地发展制定的难度最大的发展规划。过去的区域发展规划往往是行业内的,或行政区划内的。京津冀《规划纲要》不但涉及京津冀三个省市,涉及三地的交通、产业、环境等关键行业,而且涉及到整个区域的城镇化、农村发展、经济新常态、产业转型与非同质化、纾解非首都功能等,内容非常广泛。

    以交通一体化为例,无论轨道交通还是公路、民航都有一个互联互通、无缝对接的问题。但是根据协同创新的要求,既要考虑地铁、轻轨、城际铁路之间的互联互通,考虑打通三地公路之间的“断头路”,考虑三地民航资源的整合利用,还要考虑发展铁路与公路哪个更经济,新机场如何对三地都有利,既要考虑运力、能耗和投入产出比,还要考虑客源、货源、人流的情况,以及轨道、公路往哪儿延伸,更加有利于区域经济的发展,和北京非首都功能如何向天津、河北两地的疏解转移等等。  

    邬贺铨认为,与此前人们理解的协同创新明显不同,京津冀“协同创新”的突出特点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战略性。一般人们理解的协同创新,往往是两个或几个单位之间就某个产品或技术项目进行合作,基本上都是战术性的,甚至是为一短期特定目标而建立的合作,可以说是战役性的。京津冀协同创新虽然也包括了大量的战术性和战役性的内容,但就其顶层设计而言是战略性的,本身就是为当前国家经济发展的国家战略服务。

    二是全局性。过去省市部委之间的合作往往是其中个别单位或行业之间的合作,很少见到一个省市与另一个省市进行全区域各方面的合作。京津冀协同创新则着眼于三省市之间全区域各方面、各行业在科技与产业领域的全面协作,在京津冀全局考虑创新要素和创新能力的优化布局。

    三是全链条。过去的合作可能针对的是产业链中的某一环节,今天京津冀的协同创新覆盖产业链的全生态,也就是从研究到开发到生产到市场,可上溯到科技人才联合培养,下延到流通服务的合作,是全链条系统的协作,从创新链到产业链的对接。

    四是全要素。过去人们往往更多强调优势互补、强强联合的技术合作,通常落实在产品上。现在三地之间强调要从资源、人才、资金、教育、信息等多种要素甚至全要素进行合作,从产学研扩展到政金产学研用,不仅要发挥政府的作用,更重要的是引入市场机制,协同创新的关注点不仅是产业本身还提升到持续创新能力的形成。现在不仅有强强联合,还要互通有无,北京、天津要从多个方面向河北进行优势要素资源的输送。

    五是多模式。过去不同单位之间的合作常常是以科研成果转移合同的方式来实施的。京津冀协同创新的模式多种多样,既有京津地区优势资源的输出,如在河北设立教育、医疗机构的分支机构,也有三地或两地联合创建的开发区、产业园区,如北京河北共建的曹妃甸工业园区、北京天津共建的京滨科技园,以及中关村海淀园秦皇岛分园,等等。京津冀协同创新的目光还更开放,包括与京津冀之外以及国外的合作。

    努力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社会环境,努力打造中国经济发展的新增长极。邬贺铨说,京津冀协同创新和协同发展,是新常态下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伟大实践,必将创造新的经验、新的模式,为其他地区和国家未来发展提供有益的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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