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7月30日 星期四
政府企业形成环保合力
文·本报记者 李 禾

    ■企业连线

    国家发改委7月27日公布了北京地铁4号线项目、大理市生活垃圾处置城乡一体化系统工程等13个PPP项目案例。这些项目案例涉及水利设施、市政设施、交通设施、公共服务、资源环境等多个领域,涵盖BOT、TOT、BOO等多种操作模式。

    PPP模式是将部分政府责任以特许经营权方式转移给企业,政府与企业建立起“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全程合作”的共同体关系。这样,政府的财政负担减轻,社会主体的投资风险减小。国家发改委称,这13个项目是各地引入市场机制、推进PPP模式的有益探索,在社会资本选择、交易结构设计、回报机制确定等方面具有一定参考价值,有关各方在参与和开展PPP项目时可积极学习借鉴。

    环境保护是社会公共服务的重要领域,当前如污水、垃圾处理等方面已有大量项目采用了PPP模式。日前,记者跟随“中华环保世纪行”采访团来到四川省自贡,自贡高新区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一期)是在今年4月1日正式进行商业运营的,作为由自贡天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采用BOT的方式投资、建设、运营的现代化污水处理厂。

    BOT是PPP模式的一种,是政府和企业间达成协议为前提,由政府向企业颁布特许,允许其在一定时期内筹集资金,建设某一基础设施并管理、经营该设施及其相应的产品与服务。

    天源水务公司总经理李宏告诉记者,自贡高新区工业园区主要企业是企业、生物制药和加工企业等,生活污水占了3—4成,出水水质执行国家《城镇污水护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设计日处理能力1.5万吨,二期工程设计日处理能力3.5万吨。现在日进水量为6000吨,预计3年后才能达到1.5万吨。根据公共服务PPP模式微利保本,长期运营的特性,污水处理厂年回报率约7%,要达到收益平衡点将需12年。

    “污水处理厂是刚开始正式运行,污水处理成本超过1.6元/吨污水,污水厂不向各企业直接收污水费,而由高新区管委会统一付给污水厂,付费为1.6元/吨。这个价格是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今后根据社会平均收入和物价等提高,2—3年可对污水处理费调价一次,但不是一定能调价。”李宏说。

    对于很多地方污水处理厂建成后“晒太阳”问题,李宏表示,企业是自己掏钱建设、运营污水厂,地方政府是根据处理的水量、水质付费,如果不运行让设施“晒太阳”,企业就要亏本,所以不会存在如此问题。

    对于污染处理“质量”监管方面,自贡市环保局局长徐明远说,当前对污水厂出水口有自动在线监测设备,24小时在线监控,监测数据将直接传输到省市环保局的信息中心。一旦超标,将自动报警,市环保局将排专人去企业查看情况;另外,根据合同,当地政府也将对给企业的污染费进行扣除。当地群众也可通过“12369”环保举报热线举报,“有图有真相,举报了我们就必须给举报者回复现场的调查和处理情况。”

    “可以说,信息公开就是最好的监督!”徐明远说。

    四川省政府副秘书长何旅章说,作为人口大省和西部欠发达地区,四川的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数量和规模还不能适应城镇化发展需要,城镇生活污水垃圾量的快速增加与处理设施建设不足的矛盾依然突出。通过项目资助、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环保,将是解决这个困难的途径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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