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7月16日 星期四
河南将组建“互联网+”产业发展基金

    科技日报讯 (记者乔地)近日,河南省省财政厅联合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起草的《河南省“互联网+”产业发展基金组建方案》已获河南省政府批准。这意味着全国首只由政府参股引导成立的“互联网+”产业发展基金即将组建。

    河南省财政厅负责人介绍,设立“互联网+”产业发展基金,把基金具体运作及项目选择权归于市场,实现政府作用和市场作用有机结合,更好地实现政府发展互联网经济的目标;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强化财政资金的激励效应,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引导和带动社会投资,培育发展“互联网+”领域创新领军企业。

    《方案》安排省级财政引导资金,广泛吸引社会资本,与投资公司、金融机构、行业企业、民间资本等合作,设立河南省“互联网+”产业发展基金。省财政与社会资本按1∶3比例出资。基金首期出资规模为12亿元。其中,省财政资金3亿元、社会资本9亿元。

    《方案》主要以股权投资的方式用于投资河南省“互联网+”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确定的相关领域,以及河南省引进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投资参与的有关“互联网+”项目。基金投资限于未上市企业,且投资企业原则上不低于基金规模的80%。 对单个企业投资不超过基金规模的20%。投资期限一般不超过7年,原则上投资期5年,后2年为回收期。

    该基金将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原则上将参股基金增值收益(回收资金扣减参股基金出资)的20%奖励参股基金管理机构,剩余部分由财政和其他出资人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配。除对参股基金管理机构支付管理费外,参股基金企业对参股基金管理机构实施业绩奖励。为保证资金的流动性和分散风险,原则上对单个企业的累计投资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20%和对单个企业投资不超过基金规模的20%。当参股基金清算出现亏损时,首先由参股基金管理机构以其对参股基金的出资额承担亏损,剩余部分由省财政和其他出资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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