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7月09日 星期四
股权奖励个人所得税分期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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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试点地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转化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本企业相关技术人员的奖励,技术人员一次缴纳税款有困难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可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

    这项激励的政策依据为《关于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61号)、《关于中关村、东湖、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有关股权奖励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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