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7月02日 星期四
依法治国绝不容“因公违法违规”
文·王立彬

    在土地审计中,审计署抽查的236个城市新区中,88个突破土地或城市规划,152个占用12.21万公顷土地长期未用;1742个地方开发区中,违规审批设立1135个,还有553个违规扩区379.15万公顷。数据可谓触目惊心。

    多年以来,地方政府突破土地或城市规划,大都是“为了当地经济”。而城市土地长期闲置,大多“因政府原因、免予处罚”;违规审批设立开发区,大多是为了筑巢引凤、招商引资。“因公违法、法不责公”,成了土地管理领域的痼疾顽症。“只要不装进自己的口袋,就可以违法违规”,这种想法做法,与依法治国精神水火不容。

    在土地出让过程中收受贿赂、出卖国家利益的,在征用农民耕地过程中存在刑事犯罪,当事责任人肯定要受到法律制裁。但“以公之名”违法违规批地用地,表面上看不存在个人贪腐问题,这种土地管理潜规则大行其道,置国家法律、土地法规的尊严于何地?如果土地规划只是“纸上画画”,城市规划只是“墙上挂挂”,都以地方经济发展、部门福利为借口肆意践踏,其实就是对18亿亩耕地红线“切香肠”,挖耕地保护的墙角。

    何况因公违法用地之“公”,不外是地方利益或部门利益。我们不否认地方和部门有利益诉求,但小局一定要服从大局,小计一定要服从大计。大局就是18亿亩耕地红线,大计就是确保国人的口粮安全。

    当然,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大多是多年累积形成,有经济发展方式尚未根本转变、经济结构调整尚未完全到位等历史背景。此次审计将减免、返还土地出让收入作为一项重点调查内容。从审计情况看,过去各地减免、返还土地出让收入比较普遍,但减免、返还的土地出让收入大部分用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依靠土地优惠的招商引资项目基本都已落地,这为解决就业、创造税收、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发挥了积极作用,审计工作报告对此进行了客观反映。

    但无论如何,土地领域管理不到位、执法不严格、政绩观不科学、法治意识淡薄,都有违依法行政的目标。特别是随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因公违法违规”更是绝不能容。(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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