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6月15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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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黑龙江省五常市一售卖五常大米的商铺工作人员摆出新米上市的牌子。五常大米百万吨产量与千万吨销量严重不符的乱象,近日经“新华视点”报道后,引发社会关注。

    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一位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像五常大米、郫县豆瓣、章丘大葱等地理标志产品,给当地农民带来很大的经济效益,但是市场上的“傍名牌”行为屡禁不止,并且侵权行为越来越隐蔽、越来越复杂。这类“傍名牌”“搭便车”的产品有可能并没有违反国家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但对于消费者而言,优劣难辨,很难放心,需要制定新的监管规则加以管护。新华社记者 王建威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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