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6月04日 星期四
两部门出台意见支持中央企业积极投身公益慈善

    民政部5月29日发布信息,为促进广大中央企业通过公益慈善事业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服务国家发展,民政部、国资委出台相关意见,支持中央企业积极投身公益慈善事业。

    这份《民政部  国资委关于支持中央企业积极投身公益慈善事业的意见》为中央企业参与慈善事业提供了十方面指引,包括直接设立慈善组织、发挥好已成立基金会的作用、利用自有资金积极进行捐赠、与慈善组织缔结合作关系、组织职工开展志愿服务、深入做好定点扶贫工作、支持慈善文化传播、在投资兴业中吸纳困难群体、确定专门负责社会责任履行的部门、创新其他参与慈善事业的方式等。其中,支持、引导中央企业积极参与“救急难”工作,探索中央企业开展慈善救助的新方法、新路径,鼓励中央企业在投资兴业中吸纳残疾人和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鼓励具备条件的中央企业组建专门的机构统筹规划和开展慈善活动,支持有条件的中央企业依托相关金融机构、慈善组织设立慈善信托等,成为意见的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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