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5月21日 星期四
天津出台允许大学生休学创业等10条众创政策

    ■教育快讯

    天津市日前出台了包括允许在校大学生休学创业、最高给予众创空间一次性500万元补助在内的10条众创政策。

    按照政策,天津将为众创空间提供免费场所,鼓励社会力量按市场化原则建设和运营众创空间。政府将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创业者提供“一站式”创业服务。预计到2016年,全市众创空间数量将超过100个。

    天津将降低创新创业门槛,允许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首次出资额为零。同时,允许众创空间内按工位注册企业,登记时可“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

    在支持大学生创业方面,天津将允许在校大学生利用弹性学制休学创业,休学创业可视为参加实践教育,并计入实践学分。同时,鼓励教师带领或辅导学生创业,在职称评定、绩效考核上给予倾斜。

    为鼓励科技人员创业,天津对于高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科技人员离岗创业的,保留其原有身份、编制和职称以及档案工资正常晋升的期限,由原来的3年延长至5年。

    在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方面,天津还明确赋予市属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科技成果使用和处置自主权,并按照不少于50%的比例奖励科技成果完成人和为科技成果转化作出贡献的人员。

    为强化财政资金支持的引导力度,天津市将对经认定的众创空间,分级分类给予100万至500万元的一次性财政补助。引导众创空间运营商设立不少于300万元的种子基金,用于对初创项目提供不超过5万元的借款以及收购创业者的初创成果。市财政将按30%比例参股,不分享基金收益且到期若亏损优先核销财政资金。

    在完善创业投融资服务方面,天津将支持天使投资、创业投资、股权投资等发展,大学生自主创业最高可申请到3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创新创业企业可纳入天津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贴政策范围。

京ICP备06005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