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5月18日 星期一
六地试点: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

    保监会日前公布《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提出商业车险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将商业车险改革试点分为准备阶段、实施阶段和推广阶段,确定黑龙江、山东、广西、重庆、陕西、青岛等6个保监局所辖地区为改革试点地区。从2015年4月1日起,经营商业车险业务的财产保险公司可以根据《方案》要求申报商业车险条款费率。

    《方案》将《关于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的改革内容具体化、明晰化、精细化,使改革各项举措更具操作性、针对性和现实性,确定试点地区及改革步骤,扎实推进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明确了各相关单位的职责分工和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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