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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提出,建设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以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科技园区为依托,建设300个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原则上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牵头单位为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科技园区;
2.牵头单位应有丰富的科技资源、较强的创新能力和良好的人才培养基础;
3.牵头单位建立了产学研紧密结合的人才培养机制,积极开展国际化人才交流与合作培养;
4.牵头单位建立了科教资源面向社会开放共享的机制;
5.在人才培养的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方面先行先试,能够发挥较强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
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由部门和地方择优限额推荐,科技部组织专家对基地建设方案进行论证,经推进计划部际协调小组批准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