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4月23日 星期四
版权局将规范网络转载版权秩序

    科技日报北京4月22日电 (记者陈磊)互联网媒体转载他人作品,必须经过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对标题和内容做文字性修改和删节的,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和作品的原意。在22日召开的规范网络转载版权秩序座谈会上,国家版权局正式对外发布了《关于规范网络转载版权秩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全文共9条,主要包括4方面内容。一是明确了著作权法律法规中涉及网络版权转载的几个重要问题,包括界定时事新闻、厘清法定许可不适用于涉及互联网媒体的转载以及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和作品原意等问题。二是引导报刊单位和传统媒体进一步改进内部版权管理工作,特别是针对报刊单位明确有关作品权属提出了指导意见。三是鼓励报刊单位和互联网媒体积极开展版权合作,营造健康有序的网络转载环境。四是要求各级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加大版权监管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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