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3月10日 星期二
创新创业的源头活水
卢阳旭

    创新这个词、这档事,早已不新鲜,但它还是以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30多次的“出镜率”而格外引人关注。两会开幕以来,委员和代表们也纷纷关注科技创新、热议中小微企业,献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当下,创新创业的好处已人尽皆知。但是,创新创业从来就不是一件没有成本的事,人们持续从事创新创业活动,也总是由于受到或大或小的创新创业收益的吸引。从某种意义上说,改革开放取得成功的关键在于,它切实地降低了创新创业活动的成本,极大地释放了人们的创新创业热情,并在这个过程中逐步提高全社会的创新创业质量。当然,更重要的是,整个社会在日渐兴盛的创新创业活动中,生产了更多的创新创业机会,获得了更好的提高创新创业质量的基础和条件。

    不可否认,大量创新是人们无意中实现的,也不排除一些人是为创新而创新——只为创新,别无所求。但是,一个繁荣社会所需创新的量级,远不是少数创新爱好者可以满足的,更不是那些不经意的、不可预期的创新可以支撑的,它需要依赖所有人的创造性,需要依赖每个拥有与众不同的知识、信息和想象的个体的创新,需要因受到稳定激励而持续涌流的巨量创新。

    为创新创业提供持续激励的关键,是旨在降低创新创业成本的创新基础设施。大致说来,创新的基础设施可以分为两类:一是服务于大型、基础性创新的基础设施,比如基础科学研究、基础商业模式开发与完善等(比如互联网商业模式);二是服务于中小微、衍生性创新的基础设施。一个社会持续的创新创业活动,既需要大型、基础性创新的支撑,也需要中小微创新的丰富和反哺。换句话说,创新基础设施不仅要服务于高大上的实验室,也要服务于普普通通的田间地头、街头巷尾;不仅要服务于试图尽展才华的少数杰出创新创业者,也要服务于为更好生活的众多平凡的大众创新创业者。

    回到问题的原点,一个社会创新创业的活力不足、水平不高,一定是由于在这个社会从事创新创业活动的收益不够大。更准确地说,是因为人们认为创新创业带来的收益不能高于他们为之付出的成本。换句话说,创新不彰、创业不畅一定是由于创新基础设施出了某种问题。

    不论是服务于创新创业活动的两类基础设施同时或各自出了问题,还是它们之间的匹配、协同出了问题,人们从事创新创业活动的成本都会随之上升,进而抑制人们的创新创业活动。从这个意义上说,只有当一个社会的创新基础设施顺畅、有效到能同时让少数杰出创新创业者和大众创新创业者低成本地参与、投身创新创业活动时,创新创业的汩汩清泉才真正获得了源头活水,繁荣社会才有稳固的创新之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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