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1月16日 星期五
全国辐射环境水平无明显变化

    科技日报北京1月14日电 (记者李禾)14日,国家核安全局、国家能源局和国防科工局在北京联合举办《核安全文化政策声明》新闻发布会。环保部核安全司副司长赵永康说,历年监测结果表明,全国辐射环境水平没有明显变化,运行核电厂周围环境辐射水平总体也未见明显变化。

    目前我国已投运核电机组22台,在建机组26台,在建规模居世界首位。运行核电机组保持良好安全业绩,从未发生二级及以上事件或事故;在用放射源11万余枚,在用射线装置近13万台(套),已成为世界最大核技术利用国家之一;放射源事故发生率逐年降低,从上世纪90年代6起/万枚源下降到现在1起/万枚源左右。

    赵永康说,我国已初步形成国家、省和部分地市组成的三级辐射环境监测组织体系,比较完善的辐射环境监测网络、质量保证管理及技术标准体系。

    国家负责运行管理的辐射环境监测网,承担全国辐射环境质量、国家重点监管的核与辐射设施周围环境监督性监测及核与辐射事故应急监测任务。辐射环境质量监测方面,国家设置了重点城市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重要江河流域、国际河流、重要饮用水、地下水源和海水等水体监测点等。对运行核电厂,开展监督性监测,每个核电厂首台机组装料前,须对其进行运行前辐射环境本底(现状)调查;核电厂运行后,按有关技术规范要求,除自动站空气吸收剂量率连续自动监测外,在电厂周围布设大气、海洋和陆地水环境、土壤、生物等监测点,观察核电厂释放的人工放射性核素在环境中变化规律。通过与核电厂运行前辐射本底水平或对照点参考水平对比,监督核电厂运行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即时影响或长期累积趋势影响。

    历年监测结果还表明,我国气溶胶、沉降物、地表水、地下水和土壤等各种环境介质中除氚外,其他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与历年相比均未见明显变化。大亚湾/岭澳核电厂和田湾核电站排放口附近海域海水中氚活度浓度与核电厂运行前本底值相比有所升高,但对公众造成的辐射剂量远低于国家规定的剂量限值(约为剂量限值的千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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